大丰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5-10 来源:大丰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91日至916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大丰区委下属相关党组织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114日, 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大丰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市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坚决、全面、彻底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盐巡办〔2020〕64号文下发以后,区委充分认识巡查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成立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反馈意见涉及的3方面19项突出问题,逐项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抓紧安排部署突出问题的整改推进工作。11月13日,下发《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交办单》,要求各镇(街道、区园)及有关部门对标对表,主动认领,形成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抓整改促落实的强大合力。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根源、查病灶,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12月8日印发《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关于落实市委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发〔2020〕46号),提出了19项问题25条整改措施,逐条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落实台账,层层传导压力,动真碰硬,严格按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任务、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安全专题学习不系统,入心入脑不够”问题的整改。交通局、商务局未将安全专题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工信局未见组织对中央、省委关于化工行业重要政策文件的专题学习记录。普遍存在未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吸取“3.21”事故教训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整改结果及成效交通局、商务局将安全生产专题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定期组织学习。专题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化工行业重要文件专题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各镇(街道、区园)、危化品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制定会议方案,组织召开吸取“3.21”事故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项目实施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2017-2018年,辉丰事件后大丰区未招引新的化工企业,全区共备案化工基本项目24个,其中2017年备案 19个、2018年备案5个,目前项目进展缓慢,实施的项目仅有1个半。(新明化工、明进化工)审批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危化品项目联合会审制度,以各部门出具初审意见代替联合会审。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化工项目审批流程及新上项目的各项硬性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新上和备案项目做好服务。将新明化工、明进化工纳入2020年度关闭企业,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3.关于“园区封闭式管理‘智慧化平台’建设未到位”问题的整改。危化品车辆进入园区后实时报警功能还未实现。化工园区内交通标识设置不全面,交叉路口没有警示、引导标牌标识。

整改结果及成效通过实施园区封闭管理提升工程、智慧平台三期工程,实现对危化品车辆进出园区的全过程监管,包括企业申请智能审核、园区门岗查验登记、GPS卡实时定位、超速与越界报警、道路卡口视频监控、超速与违停侦测探头等功能。同时,园区内划定危化品车辆专用车道,在门岗卡口、交叉路口、桥梁等位置增设各类提醒、限速、限重、禁停、禁行等引导或警示标识。

4.关于“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辉丰石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事故处置程序不熟悉;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工作人员在现场演练中对防毒面具的操作不够规范;江苏辉煌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未见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演练情况。②部分企业未制定一年、三年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或制定方案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如大丰跃龙化学有限公司、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盐城盈德气体有限公司、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制定不详细、针对性不强;盐城市大丰区立通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丰氧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等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③部分企业风险管控未落实到位。部分企业风险管控未落实到位。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对重大风险管控的措施未对应;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对较大风险管控未见清单;盐城盈德气体有限公司对较大以上风险未公示。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不完善,缺少明确的管控内容、管控措施、管控要求。

整改结果及成效①组织辉丰石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专题布置火灾事项安全专项培训学习,确保员工熟悉程序;组织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员工学习防毒面具操作规程,并举一反三,对危化品使用企业员工开展专项防毒面具操作指导;责令企业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演练。②组织企业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回头看”,自查自纠,对存在整治方案未制定、不符合实际、不详细、针对性低等问题的,督促和指导企业按要求重新制定并向相关部门备案。③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区分级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编制安全风险辨识方案,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红色安全风险制定特殊管控措施,编制“一图二单三卡”(一图:风险分布图,二单:风险隐患清单、风险管控清单,三卡:应急卡、承诺卡、告知卡)加强风险管控,提高本质安全。

5.关于“存在后期跟踪监管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问题的整改。2019年大中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对盐城市大丰区立通气体制造有限公司检查中,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没有进行跟踪。市场监管局2017年6月在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对涉及的超期未检验钢瓶没有采取跟踪处理措施。

整改结果及成效大中街道安监办、市场监管局对近三年检查文书和行政案件进行“回头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查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见证资料齐全,对问题隐患整改和案件办理及时进行跟踪,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6.关于“安全检查文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时,没有形成统一的现场复核情况登记表。抽查大中街道、新丰镇对加油站检查的三份卷宗,两份无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一份整改未及时到位。

整改结果及成效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统一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开展现场复核、做好记录,确保安全隐患整改闭环到位;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乡镇(街道、区园)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委托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将委托执法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区园)年底考核。

7.关于“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迟滞”问题的整改。部分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压力管道维修整治巡察中还未完成。

整改结果及成效市场监管局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迅速制定压力管道维修整治方案,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跟踪督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闭环到位。

8.关于“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问题的整改。市场监管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工信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未正式发文;生态环境局只有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但没有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丰华街道2020年6月份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有30多家企业缺席。

整改结果及成效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正式文件要求下发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制定机关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头。丰华街道加强企业参会的签到考核,对缺席、迟到、提前离场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大检查督察频次,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9.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生态环境局缺乏具体的考核细则。工信局2019年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丰华街道缺少对所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考核的资料。

整改结果及成效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制定部门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丰华街道制定辖区内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制度考核方案,定期开展部门专项考核,并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

10.关于“对领导责任落实的督查督办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经济开发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大中街道(2020年前)、新丰镇、 丰华街道、三龙镇没有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年度督查计划,缺少开展专题督促检查的资料。多个部门未见到对领导班子的日常督查督办记录,公安局督查督办综合性多、专题性少。

整改结果及成效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成立党政领导干部督查小组,制定督查计划,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挂钩村(居)和挂钩企业定期开展责任落实督查检查,将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工委、办事处督查督办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公安局在前期综合性督查督办的基础上,加强对领导责任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专题性督查督办。

11.关于“网格化管理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安全生产管理未纳入网格化管理平台。

整改结果及成效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全区网格员工作清单,各板块在区网格平台设置相应工作模块,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做好安全生产类网格事件的上报、流转、处置等工作。

12.关于“行政执法标准不一”问题的整改。对华硅新材料、上电清能、正大丰海制药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对三家企业的相同问题分别处罚了5万、1万、4万。

整改结果及成效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进行裁量处罚,以公正公平合理的工作态度对待被处罚人,同时视企业的违法情节、整改措施、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规模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判,并经集体研究会办后予以处罚。

13.关于“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检查依赖第三方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交通局2019年夏季对中南汇等6家企业检查,以第三方检查结果代替局相关部门整改指令,职能异化。

整改结果及成效交通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独立检查发放整改通知单2份,要求整改隐患10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14.关于“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生态环境局对于小微企业产危废量小、涉及面广的问题,应对不及时,处置措施滞后。

整改结果及成效生态环境局探索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试点,根据《关于同意江苏好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作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的通知》(盐土治办20205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加快实施,支持和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规划、用地、审批等相关问题;全面排查辖区内产废企业,督促262危废企业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申报开户,将危废纳入日常管理,分配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子账号给各执法单位,便于现场检查时查看企业申报数据与实际产生量是否相符,形成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审核。每月通过QQ和微信群,督促企业及时申报危废数量。

15.关于“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江苏辉润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驾驶员流进流出变动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未对驾驶员变动数据及时共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环境审批、消防、 安全条件审查等,目前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成。工信局项目审批备案信息与应急管理局共享不及时。

整改结果及成效建立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每月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力度,每月对相关企业的驾驶人及车辆数据进行交换、共享,确保台账数据准确无误;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化工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盐城市化工项目联合会审办法》的要求出具联合会审意见,对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的新、改、扩建项目从严控制审批,坚决杜绝技术来源不明的危险落后工艺项目建厂投产。

16.关于“监管机制和联合执法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危险化学品拟废弃环节的程序不够明晰完善,生态环境局和应急管理局对于细化的联动处置机制还未建立。对管理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安评手续办理和安全防护工作,热电、污水处理等行业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安评手续的办理问题,缺乏主动向前一步抓落实的意识。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严格执行将拟废弃危险化学品报备应急管理局、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报备公安部门、经稳定化后报生态环境局纳入危废管理的拟废弃环节程序;落实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严把化工企业环保设施改造过程中的安全评估关,将脱硫脱硝、RTO焚烧炉等6类环境治理设施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对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将相关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共同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将部门联动中存在的问题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会办研究。

17.关于“中介机构监管机制未完善”问题的整改。部分安全评价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安全现状评价规则要求开展工作,评价报告质量差。对中介机构问题,应急局仅以口头形式指出,还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生态环境局对检查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没有点名公开通报,未及时将问题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盐城市大丰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机制,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统一使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的通知》,常态化使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融合度,提升评价报告质量,规范从业行为,对进行备案的安全评价报告严格进行审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制定《大丰区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做好考核通报工作,及时将问题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环评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发现弄虚作假、明显过错等违法情节的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加大惩处力度,实行通报曝光并实行退出机制,对严重违法或造成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专项整治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①白驹镇盐城恒迪涂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安全环保整治活动关闭,大丰亿家园涂装涂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整治中关闭,上述两公司采取变更营业执照地址和法人代表方式重新注册,继续生产经营,后在“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中再次被取缔。②关停企业设备未全部拆除到位。2020年,市化工安全环保整治已关闭6家并验收公示,其中碧海石油化工、新明精细化工两家企业设备还未完全拆除到位。

整改措施:①开展2017年以来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回头看”工作,严防死灰复燃,对恒迪涂料、亿家园涂装采取限制警示,限制办理所有变更和注销,确保彻底取缔到位。加大危化品监管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的通知》(大政安办2020163号),将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抓紧抓实,该项问题已整改到位。②加快推进碧海石油化工、新明精细化工两家企业破产清算,做好设备拆除工作,确保企业达到“两断三清”要求。

整改成效:碧海石油化工和新明精细化工营业执照均无生产资质,现场均已断水断电,无废弃物料,剩余土地、设备等资产均处于查封状态,对照化工安全环保整治文件符合关闭退出验收标准。碧海石油化工因资产查封、债务纠纷等原因致使设备拆除进度停滞(查封期限至2022年10月21日,摘自〔2018〕沪01执788号文书);新明精细化工暂未同意走破产程序免除债务,因负债其资产被法院轮候查封(查封期限至2022年5月9日,摘自〔2018〕苏1012执恢290号文书)。目前港区在积极索取两家企业资产查封相关证明材料,争取尽快拆除剩余设备。

2.关于“危废仓库手续方面未完善”问题的整改。因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企业危废仓库的环评、安全、规划、消防等手续不完善。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危废仓库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对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做好手续办理等指导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依法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对全区涉及危废的企业危废仓库手续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将发现的问题移交各主管部门,目前排查出企业危废仓库存在安评手续问题183家已整改65家,环评手续问题184家已整改179家,规划手续问题101家已整改4家,消防手续问题212家已整改4家。存在安评手续问题的183家企业,其中3家为化工企业,1家企业璟源化工已完成整改,另外2家科菲特和丰泽化学长期停产,已被省化治办列入关闭计划,其余均为一般工贸企业危废仓库,危废仓库面积总体偏小,企业产废量较少,手续问题成因复杂、存续时间长、涉及面广当时未办理规划、消防手续,安评手续办理前置条件缺失,达到整体要求需要政策引导、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虽然我区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省委、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区将认真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2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关停企业设备拆除问题明确港区牵头负责,在法院解封或查封期满后立即做好设备拆除工作;危废仓库手续完善问题明确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与各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指导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改进行跟踪督导,推动整改后续工作全面落实,并将整改落实工作进展和效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区园)及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强对整改后续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推动,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结合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产联防联控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责任教育,落实风险管控;健全第三方监督考核机制,强化职能部门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三个长效机制的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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