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21-13151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4-1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成立大丰区教育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园)社事办(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区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教育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王国平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局长,区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何  钢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职)

陈  林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党委委

员,区职教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蒋美萍  区教育局副局长

高智华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教师发

        展中心主任

冯慧琴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员:潘  勇  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陈玉兴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陈小春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区教育

        局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曹金阳  区教育局监督与审计科科长

沈晓健  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负责人

吕银锁  区教育局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负责人      

王  韦  区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李春美  区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常震宇  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

吉曙清  区教育局基建办公室负责人

张  霞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主任

樊金海  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爱华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工作负

        责人

周蔚华  区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负责人

王伯平  区教育系统维稳工作负责人

王天霞  区教育局教育学会秘书长

陈亚平  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育技术研训部主任

  1. 工作任务及责任科室(单位)

1.落实《盐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推动以数据库对接或前置机方式报送各类信用信息,建立失信等级分类管理制度。(责任科室或单位:机关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

2.规范、准确、及时报送各类信用信息。向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报送本部门认定并向社会公示的“红名单”、严重失信“黑名单”、“双公示”信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等,在失信信息报送中,严格标注失信程度(一般、严重两个等级,或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确保信息报送时效性、完整性和有效入库率,做到应报尽报。(责任科室或单位:机关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

3.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单位科研人员的学术论文、技术研发等科研成果进行核查。对论文造假、学术造假、伪造教学材料等失信行为强化教育,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责任科室或单位: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事科、教育学会)

4.积极开展各类考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失信行为教育,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及时报送自考、成人高考和社会考试作弊信息。(责任科室或单位:招生办公室、普通教育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组织人事科)

5.出台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信用监管,促进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在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中开展信用审查。(责任科室: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

6.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和实践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诚信教育,课内课外知行合一;推动全区中小学加强信用管理,积极组织具有创新性、公众参与和社会影响力的活动。(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普通教育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

7.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将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实施联合惩戒。(责任科室:普通教育科)

8.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黑名单暂时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文件。持续开展“假彩票”、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等领域诚信缺失问题集中治理,及时反馈治理成果。(责任科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9.加强宣传报道,制定行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将宣传活动、工作动态等信息稿件、作品及时提供给区信用办,每月不低于1篇。(责任科室:办公室)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1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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