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刘庄镇和民主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刘庄镇决定公开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 租赁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产业准入条件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行政办公 | |||||||||||
2021-刘庄(集)-2号 | 刘庄镇刘圩路北侧、四中沟东侧 | 19705㎡ | 工业 | 5年 | 1.2≤ ≤2.0 | ≥45%≤55% | ≤13% | ≤ 3% | 农副食品加工项目 | 250 | 7 | 59.12 | 5 | 11.83 |
备注:1、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土地规划用途需要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进驻建设项目须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2、拟新上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 |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次挂牌租赁的起始价为5年的租金价格,土地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
三、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得者于2021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3日18时00分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到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行政审批局申请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租报价。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6日18时00分。
2、挂牌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5日18时00分。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3日18时00分。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3日18时00分。
5、报名、报价、挂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增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不设保留底价,挂牌起始价即为租赁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
1、联系人:蒋桂安
2、联系电话:15851015979
3、收款人全称: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
4、银行账号:大丰农村商业银行—三圩支行 3209820041010000173737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