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申请材料
1、《江苏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登记表》及相关规定知晓声明;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名)等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书;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电脑绘制的场所平面分布图(必须与消防审核时提交的平面图一致)及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5、《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指导申请表》或《未申请行政指导说明》;
6、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8、消防部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证明文件;
9、《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验收单》;
10、《网络地址登记表》;
11、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明未注明房屋使用性质的,需房产行政部门出具房屋用途证明文书;农村地区房屋的,仅需提交房屋合法性证明;非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产权证明;
12、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注:上述第1、3、4、5、6、7、8项均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获取样表模板,或直接至现场办理窗口获取纸质模板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3楼行政服务大厅A005、A006社会事务受理综窗
2、线上办理: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搜索相关关键词,提出申请进行线上办理(网址:http://www.jszwfw.gov.cn/)
四、咨询电话
0515-83927146、0515-8392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