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和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核查,截止2021年11月1日止,共有89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许可证期满未延续或营业执照已被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十八条之规定,为规范我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上述被依法注销许可的经营单位名单公告如下。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相关场所或个人在发布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市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927182)。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作废。
特此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