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社区矫正法》,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切实加强全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经研究,成立草堰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长青
副主任:陆卫林 韩九江
委 员:李惟民 王 亮 肖从卫 宗亚芹 龚 杰
陈加勤 王月秋 陈存金 梅 玫 单金德
周 煦 陈丹丹 杨金涛
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陆卫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惟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