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邮编:224100,电话:0515—838183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盐城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并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构和运行机制,更新完善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标准目录,优化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严格落实。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事项三级审批制度,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三是强化培训指导。汇编印发政务公开指导手册,与各单位通过工作群等平台,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布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一些注意点,做好疑难申请的业务指导,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积极派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组织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区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3次,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督查考核等基本工作制度,每月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年终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对各单位工作进行考核打分,确定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没有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还需更加多样;二是在公开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改进;三是政策宣传解读实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推进基层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创新公开方式。采取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打造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整合政府公开信息,科学设置栏目,根据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度。二是优化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督促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持续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发挥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学习省内外先进单位工作经验,提高自身工作水平;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做好政务公开特别是薄弱环节的指导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