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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发布日期:2020-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材料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5、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6、房屋使用性质证明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审查→书面审查→审核→审批→发证

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3927089

六、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92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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