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除采砂)申请书;
2、所要进行活动的依据、活动方案(包括规模、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和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等);
3、活动项目具体方案的技术审查论证资料、补偿方案;
4、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涉水协调意见书;
5、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现场审查→技术审查→受理→审核→颁发许可决定
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3927075
六、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92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