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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及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发布日期:2020-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除采砂)申请书;

2、所要进行活动的依据、活动方案(包括规模、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和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等);

3、活动项目具体方案的技术审查论证资料、补偿方案;

4、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涉水协调意见书;

5、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现场审查→技术审查→受理→审核→颁发许可决定

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3927075

六、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92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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