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案及位置、界限审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
4、《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涉水协调意见书;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现场审查→技术审查→受理→审核→颁发许可决定
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3927075
六、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92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