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
二、申请材料
(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制件);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及最新复培记录(复制件);
4、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
5、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7、原零售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延期、重新申请)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制件)和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没有也不租赁仓库、储罐、货场等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仅单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需提交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文件;
8、带有储存设施的,须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9、带有储存设施的,须提供储存设施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10、带有储存设施的,须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
1、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3、变更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
4、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5、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1、安全评价报告;
2、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备案
1、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2、辨识、分级记录;
3、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4、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5、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6、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7、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9、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1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1、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六)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5、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七)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
5、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三、办理流程
(一)~(三)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四)~(七)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四、办结时限
(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二)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四)~(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六)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3927071
七、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92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