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检查→作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3927022
七、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92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