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12345在线运行平稳,现将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运行情况
大丰区12345在线平台3月份共受理来信和工单3084件,向成员单位派发来信和工单2969件。其中,网民留言办理5件,已办结4件。盐城市长信箱来信34件,已办结30件。书记、区长信箱来信62件,已办结56件。市12345在线平台交办工单2868件,应办结2203件,已办结2200件,办结率99.86%,盐城平台整体满意率98.5%。
从群众诉求类型来看,咨询类657件,占21.31%;求助类1571件,占50.94%;投诉类 560件,占18.16%;举报类253件,占8.2%;建议类43件,占1.39%。
从群众诉求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政务服务、住房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公共卫生、市容管理、车辆管理、人力资源、道路交通、保险管理、居民日常服务、三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占群众诉求总数的80%。
从群众诉求区域来看,市 12345在线平台交办的3084件工单中,住建局、大中街道、新丰镇、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丰华街道、经济开发区、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单达1765件,占派发总量的 57.23%。
3月份,我平台继续开展“工单二次回访评价”活动,与上个月相比,整体回访满意率有所提升。其中,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电信公司回访满意率均为100%,工单处理意见详细并及时与反映人沟通,办理质量高,获得群众高度认可;特别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宠物猫死亡纠纷问题时,亲临现场,多方协调,为市民追回部分损失,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万盈镇在办理桥梁安装护栏问题时,积极采纳市民建议,在回访中,市民连连表示感谢,并称问题“第二天就得到了解决,部门凝聚民心,提升了居民幸福感”,高效、细致的工作获得了市民的高度赞扬。
二、热点问题
1、城区道路停车整治问题。
3月20日开始,区公安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主城区开展全程步巡执法,对沿途机动车违法停放、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共接到相关工单27件,主要涉及部分被处罚车主对执法不理解、被清拖的车辆如何领回等方面问题。我平台工作人员均配合执法部门做好解释,引导车主遵法守法配合执法。
2、拖欠工资问题。
3月份,我平台陆续收到盐城市平台退回的前期关于拖欠工资的诉求11件,退单原因主要是拖欠的工资未支付到位。涉及的主要有东方润园小区工地、香格里拉小区工地、大丰港瑞科医药公司工地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我平台已将退回工单审核后再次派发部门,并电话告知,避免长时间未处理到位被盐城12345平台通报曝光。
3、大华路路面破损问题。
近期,多位市民反映大华路与五一路交界处东侧通往裕华的路段,坑洼难行,希望部门落实处理。交通运输局答复:此路段已先应急处理,待清明后沥青油籽厂复工,会对此路段上的所有坑塘进行维修,此路段计划今年进行大修改造,在此路段大修之前确保路面安全。平台接到相关诉求均配合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三、不满意案例
1、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群众不满意。
市民拨打江苏省12345反映某小区精装修房油烟机出风口大小不符,无法安装油烟机问题。3月16日,住建局答复:“该项目精装修属于开发商自行行为,属于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因反映问题属日常生活小事,无需通过法律途径,3月16日、3月17日我平台工作人员先后两次与住建局工作人员沟通,要求谨慎答复。3月17日,住建局仍答复:“对于该管道是否符合标准,不属于按照建筑施工图纸施工的监督范围,而是属于开发公司与装潢公司的合同约定,是否涉及业主等第三方利益的问题,已建议服务对象走司法途径解决。”3月18日下午,盐城市平台召集专题会办,会上市平台要求办理部门要加强主动服务意识,避免简单问题转为复杂问题,矛盾升级。住建局表示会办前该问题已处理,且局领导专门召集开会,对内部12345办件流程进行整改,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妥善处理到位。
2、部门回复回访不规范导致群众不满意。
从3月份平台工单回访情况来看,三龙镇与市民电话沟通率仅为29%。市民反映家住三龙镇斗龙港大丰闸东侧,3月24日上午家中电源被切断,现已多天无电使用,咨询是何原因。3月25日,三龙镇答复:“该处是由大丰区政府,环保部门,供电部门、公安局联合停电的。”3月30日,三龙镇再次答复:“于3月30日电话联系服务对象,告知政府于3月28日与三龙供电所协商,协调保护区拟准备在大丰闸东边新建一台公用变压器,待批复,市民表示满意。”
经济开发区回访工单25件,退单6件,退单率为24%,返工工单较多。市民反映家中10亩多土地被征用,享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问题,经济开发区第一次答复中未与市民沟通回访,导致市民不满意并退单,二次答复与市民进行了回访,并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市民表示理解。
3、部门办理工单效率较低导致群众不满意。
市民反映其是盐阜公路运输集团大丰公司的职工,在2019年发现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与同岗同职人员相比少4000元,咨询是何原因。3月23日,交通运输局答复:“反映人与其同事技能级别不同,所以缴费不同。”平台回访后,反映人不予认可。交通运输局二次答复:“反映人与其同事转正年限不同,所以缴费不同。”平台回访后,反映人提出异议。交通运输局第三次答复:“反映人与其同事工资收入不同,所以缴费不同。”平台回访后,反映人再次提出异议。交通运输局第四次答复:“经查看工资表,两人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都是每月3000多元,反映人提出的问题不符客观事实。”平台先后五次派单至交通运输局,部门前后答复不一致,回复超期,导致群众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