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S31(新闸路)以南、E10(盛丰路)以东,建设规模为一期处理规模1.0万m3/d,远期处理规模4.0万m3/d;项目总投资为一期投资约7245.41万元,远期投资约25000.0万,本项目占地面积41亩;服务范围为包括整个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范围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服务面积约33km2;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处理规模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5-83536330
联系人:李经理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82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913966133
邮箱:weizh@nuep.com.cn
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