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老大难”问题,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大丰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结合小海实际制定《小海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小海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层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突出问题,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公民守法自律的原则,采取标准化标识、多部门协作全覆盖公告、网格化实施、严执法惩戒、责任化落实、高质量验收、常态化管理等措施,全面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违停车辆等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着力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灭火救援作战行动高效实施。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0年6月。
三、治理内容
(一)单位和住宅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附件2)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二)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三)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存在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的情况。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五)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是否齐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六)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
四、行动任务
(一)集中发布通告。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在属地和条线要广泛发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可到公共邮箱ycxffhc@163.com下载,密码:119119,版式规格为2开白纸),明确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晰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同时,要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广播喇叭、网络平台等媒体,深入进行宣传报道。
(二)集中划线管理。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附件2),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单位和居民住宅区,住建、消防、公安派出所要督促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安排专项资金,统一划设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牌,确保一致性。对于新申报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单位、居民住宅小区,住建部门要督促产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开展消防车通道划设标线、设置标牌等工作。各地结合实际列出计划,分步推进单位和其他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并统一组织开展验收。确不能按时完成施划的应列清理由、讲明原因,将其列入重点督办事项,限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集中组织清理。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附件3),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其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和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村(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春节前,各地高层住宅小区全部清理完毕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5月底之前全部清理完毕。确不能接时清理完毕的要列清理由,将其列入重点督办事项。
(四)集中执法整治。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对已经完成标线、标牌设置的单位和住宅区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对消防车通道管理不到位、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不正常等问题,要坚决依法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联合公安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单位改正并处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对于占用市政道路、违停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可以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将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信息推送给机动车登记单位、个人,提示整改问题。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由规划部门认定后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查处。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破坏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村镇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的单位和住宅区,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督办整改。通过12345平台和96119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处理。要大力推广应用视频监控、图像侦测报警等智能手段,及时发现消防车通道占用等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即日起至攻坚行动结束, 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联合检查。
(五)集中检测维修。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每栋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开展一遍出水检测,检测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间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5月底之前,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存在的间题应全部整改完毕。确不能按时整改完毕的要列清理由、讲明原因,列入重点督办事项。
(六)集中宣传曝光。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进行广泛传播,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自觉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联合媒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高频次警示居民自觉规范停放车辆。要组织在每个住宅区的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室内消火栓供水不正常的厂房、高层住宅小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加强警示教育。
(七)集中信用惩戒。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同时,要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八)集中熟悉演练。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练兵工作,强化863·熟悉演练,组织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错时调研熟悉,加强夜间巡查,逐一对高层举高车停车位进行点位标注,设置醒目标识标牌,现场填写《熟悉演练登记表》(附件4),每周汇总报区消防救援支队备案,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对发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辖区消防救援站要及时通报消防救援大队及公安派出所;对发现的占用、堵塞城市公共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隐患,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及时抄告住建、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门。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要立即配备一批液压移车器等器材设备,在出警灭火救援行动中视情使用。同时村建、国土、交通、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协同处置,避免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五、行动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2月10日前)研究制订方案、召开会议、张贴通告,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2月10日至6月15日) 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结合方案中明确的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切实把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作为推进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聚焦重点场所、紧盯重点环节,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彻底整治顽症痼疾。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工作“回头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和警示标牌应设尽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6月16日至6月底)。各镇街道、区园)、各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小海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镇长韩志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陆进红同志、单金华同志、政法委员薛友龙同志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承担日常工作。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作为火灾防控工作重点,贯穿到本辖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揩施,确保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联动、人人尽责”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要在停车设施建设、资源统筹共享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最大限度扩充车位,引导分流停车,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大力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三)严肃督导问责。消防车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附件5),分批次组织暗访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强化督查检查,分阶段组织明察暗访,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坚决严肃处理。攻坚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影响灭火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
3、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
4、熟悉演练登记表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小海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成立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组织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韩志勇
副组长:陆进红 单金华 薛友龙
成 员: 钱志俊 曹 飞 蒋桂雨 严雪芹 王文委
肖 进 程银华 郭中培 张建林 朱国华
蒋天明 杨 忠 唐俊杰 丁荣喜 王永柏
许平平 钱 黎 姜红庆 刘进宽 康红兵
沈爱华 郑志平 宗德祥 单春明 茅正国
单井安 沈 权 董加旺 唐添资 施 丰
周小兵 孙学宽 吴远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小海派出所钱志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本辖区本条线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
盐城市大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