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FJYCG20200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项目,包含调料、油、大米、点心、鸡蛋、水果、豆制品、蔬菜类、肉类、家禽类、水产类等大宗食品;涉及全区小学、中学(含职中、特校、活动中心等)、区直幼儿园等多家单位大宗食品采购供应、加工、分餐(加工、分餐人员由学校确定,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早餐师生就餐人数约 1.2589万人、中午师生就餐人数约 5.1398万人、晚餐师生就餐人数约 1.2589万人,最终就餐人数以各学校统计上报汇总后为准。(按各学校要求的时间、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并送至指定地点,含采购、净菜加工、包装、运输及装卸、加工、分餐等)。
(5)资金来源:自筹
(6)采购控制价:早餐3元/日、幼儿园和小学中餐10元/日、初中和高中中餐13元/日、晚餐7元/日。
(7)供货期限要求:5学年(以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期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试用期3个月),集中采购、批量供货。
(8)采购质量要求:
8.1调料:可外购,选用市场广泛认可的大众品牌;盖口无松动、鼓胀;包装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SC”标志等,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8.2水果:可外购,主要供应苹果、香蕉、桔子等。有各品种特有的外形、口感正常、新鲜洁净;果型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表面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斑、黑斑、农药残留须检验合格。
8.3油:可外购,不接受散装油(转基因油);选用市场广泛认可的大众品牌;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SC”标志等,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所供产品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
8.4点心:可外购,要求精制面粉制作,原料非转基因。包子、油条、饺子、饼、面包、糕点等;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SC”标志等。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8.5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大小均匀、无破损、裂纹;无霉斑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产品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产品生产全程使用全谷物配方饲料,不添加任保药物和饲料添加剂,不使用任何抗生素,鸡蛋有清洗、消毒、涂油等初加工程序,检测无抗生素、无沙门氏菌、无农药残留,产品建立追溯系统,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鸡蛋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6大米:优质品牌,非转基因。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SC”标志且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产品建立追溯系统,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等。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大米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绿色食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许可使用证书。
8.7豆制品:可外购,原料非转基因,必须为当日生产;制作过程中添加剂不超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8.8蔬菜:主要采购青菜(一级)、大白菜(一级)、芹菜(一级)、白包菜(一级)、花菜(一级)、青椒(一级)、西红柿(一级)、土豆(一级)等。当季各类新鲜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不得过熟或欠熟,农药残留须检验合格,有机肥种植优先,菌菇类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要求进行净菜加工,保证干净、卫生、无泥土杂质、规范包装、码放整齐、无破损、加工后(丝、片、块)大小基本统一,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蔬菜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生产基地,核查土地证明或流转合同材料。
8.9肉类:分割产品主要包括猪肉(后腿精肉)、肋条(五花)等,可自产或外部采购,自产供应商同等条件优先选择,由定点屠宰场代工,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生产过程中不添加激素。要求进行净菜加工,保证干净、卫生、无淋巴等杂质、规范包装、码放整齐、无破损、无血水、加工后(丝、片、块)大小基本统一,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肉类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10禽肉类:可自产或外部采购,分割产品主要包括白条鸡(山黄鸡)、鸡腿等。须出具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要求进行净菜加工,保证干净、卫生、无淋巴等杂质、规范包装、码放整齐、无破损、无血水、加工后(块)大小基本统一,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禽肉类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11水产品:可自产或外部采购,淡水鱼为鲜活水产品、大小均匀,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产品无药物残留超标、生产过程中不添加激素;大小均匀,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包装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生产单位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加工场所、冷冻仓储、冷链运输等。水产品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上述项目供货加工能力,且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产品种植和销售,食品销售,家禽养殖和销售,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的服务商;
(3)各主要食品提供单位要求:
1、鸡蛋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大米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绿色食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许可使用证书;
3、蔬菜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生产基地,核查土地证明或流转合同材料;
4、肉类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净菜加工基地,蔬菜类有清洗、加工等级初加工工序,肉类禽肉类有切丝、切丁、切块等初加工工序,配备相应设施和人员,包含必要的净菜加工、包装设备等。
(5)具备专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研发能力,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投标人有冷链运输的能力,产品配送及时,物流配送半径在保障食品安全范围之内,起送量不限,能够有效保障食材新鲜、营养及安全;
(7)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户名:史勇
开户行:江苏大丰江南村镇银行
账号:6213970011000088241
联系电话0515-83684600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20年10月9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五个工作日)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鸡蛋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大米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绿色食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许可使用证书;蔬菜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生产基地,核查土地证明或流转合同材料;肉类供应单位或供应商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净菜加工车间证明文件(提供项目批复、立项、项目备案文件或设计图纸或不动产产权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是集团公司的,要求提供集团公司与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注明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否则不作为自产自销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材料与集团公司的材料效力一致。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大丰上发布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9时3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9时30分
为防止集中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尽可能提早递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联系人:常主任 联系电话: 0515-83517613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三楼
招标代理: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友龙联系电话: 13962093351
联系地址: 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