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再部署:彻查洗白的黑恶势

发布日期:2019-08-05


7月25日,在北京,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中央扫黑除恶第11至第21督导组开展第三轮督导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报道显示,会上审议并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从26日起,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开始进入反馈督导情况阶段,26日、27日、28日三天分别是第19督导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导情况、第15督导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第12督导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导情况。


可以看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新一阶段的工作拉开帷幕。

进驻期间打掉涉黑组织54个


各督导组将政治督导放在首要位置,共召开各类座谈会944场,直接与省、市、县、乡、村五级6891名干部和群众谈话。各督导组直接重点督办举报线索3910件。督导组进驻期间,11个省区市和兵团打掉涉黑组织54个,涉恶犯罪团伙606个。

同时,推动11个省区市和兵团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89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90人,移送司法机关188人。督导期间,共有977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慑于强大攻势投案自首。

“对洗白较早的黑恶势力彻查力度不够”


1.少数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存在盲目自信或消极懈怠心理;

2.有的地方对一些隐藏较深、洗白较早、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攻坚克难、深挖彻查的力度不够;

3.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对电信诈骗、“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不够等;

4.一些地区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金融乱象突出;

5.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帮扶管教和动态管控不到位。

“对中央督导工作重视不够”


1.有的地方、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甚至对中央督导工作重视也不够;

2.公检法机关会商研判不足,办案周期普遍偏长,“打财断血”不充分、不均衡,执行到位少;

3.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4.黑社会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挖得不够,一些盟市、多数旗县查处“保护伞”的层级较低,许多盟市对涉黑涉恶案件就案办案,深挖不足;

5.部分嘎查村集体经济薄弱,有的地方存在邪教和非法宗教渗透现象。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打伞破网”力度不够,一些案件见黑见恶不见“伞”。王伟光在整改建议中提到,坚持聚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财、反腐、治乱和基层组织建设“八位一体”总体战。

10月起开展“回头看”

25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时间表”。

我们来了解一下: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于10月起,组织中央第二、三轮督导组部分同志对被督导地方进行“回头看”,紧盯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重点地区整改和重点案件办理,再杀“回马枪”。

对案情复杂、进展缓慢、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派出大要案督办组,推动案件尽快取得突破。要组建由正厅级政法干部组成的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队伍,到群众举报多、工作起色不大的地方,进行机动式、点穴式督导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除此之外,会上还提到:

1.对督导组交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加大精准督办力度,推动各地建立领导包案制度;

2.对一些重点地区,要借鉴有的地方省级领导包片、派出工作组等方式,指导推动后进地区限期整改,迎头赶上,促进省内各市均衡发展;

3.督促各地完善核查机制、提高核查质效,确保举报线索能在两个月的整改期间核准核实、有效办理;

4.针对有的地方发生举报群众遭到打击报复的问题,要督促各地做好核查保密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洗白的黑恶势力一般有以下特点:

一是公开砍杀打斗、划分地盘等“硬暴力”明显收敛,更加注重就地伪装、易地隐身,企图瞒天过海。

二是从传统行业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触角,企图利用法律空白点、监管盲区,隐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以“公司化”形式,将非法聚敛的财富洗白为“合法”财产。

四是千方百计与个别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结成利益关系,企图寻求保护。

2019年,这些人要小心,不要稀里糊涂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

1. 假如,你只是一个农民,但你有一个当村支书的“铁哥们”、“把兄弟”,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说一不二,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你感觉跟着他干很牛掰,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你当上了村干部,之后你们垄断村里各种资源,啃食村民利益,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好了,你们就是“扫黑除恶”的最佳对象。

2. 假如,你就是一个穷打工的,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一个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实际上呢它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什么“一剑十八鲨”、“万能鲨”、“海鲨王子”等赌博游戏应有尽有,你的老板很牛,十足黑老大的范,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站岗放哨”、“维护秩序”,你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了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

3. 假如,你在一个矿业公司上班,很不错还是一个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你的老板更牛掰,什么“优秀企业家”、“政协委员”光环罩身,但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用猎枪、铁棍和炸药开道,暴力抢夺矿井,是威震一方的“矿霸”,没有资质私挖滥采,对不起,扫黑除恶时,你也会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4. 假如,你是一名整天陪游客“游山玩水”的导游,当然这并不是你工作的主要目的,你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带游客“赶场购物、强迫交易”赚取钱财,当然这肯定会遇到不识趣、不听话甚至对抗的游客,但这并难不倒你,因为你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后面有挺你的江湖“大哥”,当然那些卖货的也不是善茬,不识趣的就恐吓,不听话的都关小黑屋,对抗的那就直接打趴下。对了,你就是所谓的黑导游!

5. 假如,你是一名疾恶如仇的“愤青”,整天对社会不满,对政府失望,觉得世界太黑暗,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有一天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位“高人”自称民间正义人士,与你志同道合,于是编造一些虚假灾情、警情和恐怖信息,甚至抹黑党和政府的视频、言论等,让你整天通过各种微信网络渠道传播。实际上呢,你已经被境外“高大上”的反华黑恶势力所利用,你还有好吗?

6. 假如,你刚中学毕业因无一技之长而成了无业游民,但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大哥”,对你特别好,带你吃香喝辣,还出入娱乐场所,并给你安排了一份工作,不仅包吃包住,报酬还特别高,就是让你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它地甚至出国,你感激不尽百依百顺,其实他就是一个“黑毒贩”,而你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是要判死刑的。

7. 假如,你为一家“小贷”公司工作,实际上呢你也知道它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既然是高利贷,自然就有还不起钱的,但是这个并难不倒你的老板,而你呢就是帮他讨债的,你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犯什么法”,对还不起钱的,你们就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遇到“于欢”那样的可能你就被他拿刀捅死了,没遇上算你幸运,但是这次又遇上了“扫黑除恶”。

8. 假如,你在一家“会所”、“浴池”或者“KTV”等场所工作,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虽不体面但听起来也算一份正经工作。然而,你的老板就厉害了,黑白两道通吃,胆子也大,表面合法经营,但内藏“黄赌毒”,甚至还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虽然你人不恶,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这样你就成了犯罪的帮凶!

9. 假如,你给一个房产开发商打工,是的,暴利行业待遇不错,也可能是家拆迁公司。然而,征地拆迁哪有那么顺利的,遇到几个讨厌的“钉子户”那是在所难免的,不过你的老板就厉害了,也是黑白通吃,手下都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你天天跟着他们对“钉子户”威胁恐吓、掐电断水、破坏滋扰、砸玻璃喷油漆,最后还暴力强拆。你这就是典型的跟黑恶势力挂上边了。

10.假如,你是一位自认遭遇不公、利益受损的上访户,长期以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正好有一个跟你“同病相怜”的人,要拉你入伙抱团取暖,煽动包括你在内的一群人上街游行示威、喊口号、拉条幅、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你呢认为人多力量大,这样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所以你也乐此不疲,谁知这是一伙搞政治阴谋的黑恶势力团伙,你又被利用了,能有好吗?

11. 假如,你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一天有哥们给你提供了一个好差事,不用卖苦力,也不用动脑筋,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夜市、早市,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欺行霸市、嚣张跋扈,遇到不服管理的、或不交钱、少交钱的,就骂骂咧咧,闹僵了就掀摊子,甚至拳脚相加,小摊贩们寄人篱下,也只能敢怒不敢言!那么好,你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市霸”。

12. 假如,你只是一个基层小公务员,你以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永远都不会跟你挂上边。你错了,“保护伞”听起来好像“高大上”,实际上并不分层级,只要你拿了人家好处,不用什么称兄道弟,在管理职责内,对一些人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违法不纠、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那么你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