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12345热线运行平稳,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0月份,受理省12345转派工单36件,受理盐城12345转派工单119件。
10月份,我中心共处置群众电话10154通,其中呼入5984通,呼出4170通。受理来电诉求2745件,其中,下派给成员单位办理1807件,话务组直接办理938件。市民反映的诉求中,求助类占55 %,投诉类占12 %,举报类占8 %,咨询类占22 %。
10月份,通过区长信箱受理诉求62件,受理微信、微博好友诉求110件。
10月份,受理居家养老服务诉求2325件,消费服务券50222元,消费现金7769元。
二、热点问题
1、三农方面。一是占用农耕路、机动车道路问题。10月份共受理农村道路问题135件,其中因修路影响出行的诉求占总诉求的30%。目前正是水稻收割、麦子种植的农忙期,针对修路影响通车的问题,各镇都能及时落实工作人员现场协调,加快工期或设置便道,确保农作物及时收割和顺利运出。另外,部分居民将农作物晒在公共道路上,影响车辆安全通行,希望各镇村加强宣传教育,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二是秸秆乱堆乱放问题。目前,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大部分村民都能自觉遵守环保规定,采用人工运草或机械化还田的方式处置秸秆,使空气环境得到保障。但是,由于人工运草多数堆放在田头沟边,秸秆长时间发酵容易导致农田排水不畅,造成排水沟出水困难、阻塞等新的问题。建议各村规划出秸秆集中堆放点,便于后期集中处理。
2、社会保障方面。根据《关于印发大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政发〔2017〕96号)文件精神,今年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作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实行“一制两档、差别缴费”,3年过渡的办法。大量群众咨询“如何缴费”、“两个缴费标准有什么不同”、“缴费截止时间”、“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等问题。我中心均在第一时间解释相关政策条款,引导、鼓励市民到农商行主动缴费和办理社会保障卡。
3、城市管理方面。一是违章搭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本月接到群众反映违建问题共49件,城管局在处理过程中均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处置,对违建的时间、地点、材料、用途、下一步处理措施等信息能够及时向反映人反馈,群众认可度较高。二是城郊结合区域占道经营问题屡禁不止。目前,城区主干道的占道经营基本能得到有效控制,但是,西康路以西黄海西路路段经常有水果车和小商贩占道经营;疏港路以北人民北路路段,商户、摊贩、卡车等占道经营占用了部分道路,导致机动车通行困难。由于此类占道经营问题都在城郊接合部,治理效果不佳,群众投诉较多。三是城东桥红绿灯设置问题。丰山桥周边有三组红绿灯,经公安部门认定,关闭部分信号灯可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但由于路灯杆并未移除,容易引起司机误解,大量司机反映“红绿灯故障需要维修”、“红绿灯不亮,通行是否属于违章”等问题。
4、行政执法方面。一是港区违建问题执法主体不明确。关于港区违法建设问题的DF201710140021、DF201710230010、DF201710280046号工单,在违建初期群众就进行了举报,但是由于执法主体认定时间较长,问题至今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墙体私自开门问题执法依据不充分。部分商户为了经营方便,私自在墙体上开门,如永泰小区商户集中开后门通向小区内;沿滨苑21号楼商户开后门通向小区内;阳光城市33号楼商户开后门通向小区内等。私自开门的行为容易造成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周边邻居意见较大,但因执法依据不充分,部门很难强制执法,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5、环境保护方面。主要集中在农村居民区养殖污染问题上,对于养殖粪便乱排乱放带来的环境问题,各乡镇都非常重视,能够及时处理,督促各养殖户按要求整改,但是养殖气味和蝇虫问题却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周边群众意见较大。国庆节期间,部分养殖户还私自扩建养殖场地,如大桥镇处理的DF201710030010号工单,已及时限令整改;新丰镇处理的DF201710120089号工单,为旧厂扩建,周边群众意见较大。希望各镇在新建养殖场地的选址上可以统筹考虑,尽量减少对居民区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目前,大中镇、新丰镇、白驹镇、草堰镇、小海镇、南阳镇都建立了12345热线办理结果公开通报和考核机制。大中镇席镇长在该镇《工作简报》中批示“这种简报的形式很好!每个月都要办一期,简报要留存。要有辣味,敢于较真,对不重视便民服务热线工作的单位要点名。”白驹镇每月对过期工单、不满意工单均“回头看”,并转交镇纪委调查。希望其他镇参考借鉴,研究制定通报、考评制度。
2、要进一步提高办结效率。根据规定,省工单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咨询、求助类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议、投诉和举报类事项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目前,大多数单位在工单答复上都能达到要求,但仍有个别工单过期现象发生。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的YC2017102671744号省工单、住建局处理的DF201710010072、DF20171006002等工单,均未按照时间要求答复。
截至10月31日,系统中过期未办理工单共30件,其中,住建局26件,经济开发区3件,西团镇1件。
3、要进一步规范工单答复内容。为了保证话务员回访群众满意度,部门在工单的答复意见中应包含现场调查情况、诉求是否属实、能否处理、如何处理等要素,便于话务员知晓事情的经过。在答复工作中,办理较好的有城管局、环保局、自来水公司等。
但是,也有部门答复较为随意,如住建局在工单DF201710120010上答复“物业已进行协调停车。”话务员在回访中得知,物业并未解决该问题,也没有人和当事人沟通协调,当事人对部门答复不满意。高新技术区在DF201710120041号工单中答复“请当事人到高新区信访办反映具体诉求。”不能主动联系群众解决问题,把群众推来推去,导致话务员无法回访。刘庄镇政府在YC201709263007号工单中初次答复“往上级申请”,我中心退单后第二次答复“已联系相关部门”,我中心再次退单后第三次答复“不在复垦规划内,不会修建水泥路。”处理周期较长,未能够一次性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