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6-11705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大丰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0-25
文号 大教发〔2016〕101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措施,经研究,决定成立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成秋生 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韦  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政协副主席

何  钢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  林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武驷  区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高智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德祥  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丁善辉 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局办公室主任

        冯慧琴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徐  育 人事科科长

黄加林  规划财务科科长

李建新  教育投资公司副经理

陈慧君  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陆慧斌  审计科科长

陈建忠 监察室主任

朱见贤 普通教育与法制科科长

陈  林 职业与社会教育科科长

张  霞  学前教育办公室主任

常震宇  勤工俭学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天霞  教育学会秘书长、维稳办主任

赵金龙  基建办主任

樊金海 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大丰区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

 (一)系统创建指导组

组  长: 何  钢

成  员: 朱见贤  潘  勇  沈晓健  彭军 

工作职责:负责《盐城市大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和《盐城市大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参考手册(2016年版)》中涉及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推进和督查,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相关档案资料收集、现场氛围营造、综合材料、实地考察现场准备。

 (二)机关创建协调组

组   长:陈  林

成   员:李德祥  丁善辉  赵金龙  朱梅影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系统资料任务分工表中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外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负责机关和包干区内氛围营造工作,并协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包干区开展宣传教育、环境整治、车辆排放等工作,同时做好“门前四旁三包”相关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晰工作重点,担当创建责任,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教育系统承担的各项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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