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大丰草庙至草堰公路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
为了策应沿海大开发、统筹城乡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和旅游经济、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大丰市交通运输局将建设盐城市大丰草庙至草堰公路改扩建工程。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要了解有关该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单位或江苏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反映。
公示日期:2012年12月17日-2012年12月28日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丰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15-82030499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建邺路98号鸿信大厦
联系人:许雪记
联系电话:025-84202066-650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草庙至草堰公路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大丰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路线起自江界河北岸在建的临海高等级公路,向西顺接既有草川公路,至草堰规划镇区东侧约2公里,向西沿新长铁路北侧布设新线,与204国道相交后共线至兴化火车站东南角,终点与兴化市规划的合陈至城东公路顺接。路线全长约47.9公里,其中利用草川公路约30.3公里,与204国道共线约3.4公里,新建里程约14.2公里。
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共线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扩建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其余路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于2013年初开工,2015年建成,预计施工期3年。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4.93亿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路线跨越的串场河、通榆河、江界河DO、NH3-N、SS几项因子超标,其它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经调查部分水质因子超标的原因主要为乡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及农业面源所致。
(2)地下水环境
根据对项目所在地地质勘察,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补给,排泄方式主要为地面蒸发、植物蒸腾。勘察期间测得混合地下水埋深在1.2~2.8m之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
(3)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敏感点监测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功能区标准;根据现有草川公路交通断面衰减分析,敏感点噪声现状受现有公路交通影响不大。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时段内,丁东村一组、汤舍村二组两个监测点PM10日均值、NO2小时值、NO2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生态类型为人工控制下的农田景观。沿线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主要以农田作物和绿化植物为主。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社会环境
本项目征地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占用农田造成农业减产和拆迁影响居民生活两个方面。建设单位根据《盐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可以保证区域内耕地总体数量和质量不下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减轻工程征地拆迁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全线设置多处涵洞沟通沿线农田水系,项目建成后基本保持现有农田水系现状;项目施工便道避让村庄现有村中道路,并注意保持施工场地与沿线房屋的安全距离和地基的加固防护,避免对现有村道和房屋建筑产生危害。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对沿线农田水利、道路、房屋建筑等基础设施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通过合理的施工交通组织设计和公路交通工程设计,达到公路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出行的阻隔影响最小。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可以将本项目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机械冲洗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地表径流水、水域施工造成的水体浑浊以及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堆场、施工便道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水域施工产生的悬浮物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有限,对本项目跨越河流水质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村庄建筑的排水系统,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跨通榆河大桥采取桥面径流收集和雨水隔油处理措施后,路面雨水径流对通榆河的水质影响很小,不会改变水体的功能类别;一般路段路面径流采用边沟收集,集中排放,不会产生雨水漫流现象;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改变直接受纳水体的水质类别和使用功能。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桥梁施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含油污水、建筑材料堆放期间的淋渗水等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用清水护壁、桥梁封闭施工、设置堆放场地防渗区域等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路面径流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由于土壤层的吸附作用,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运移过程中一般被吸附净化,但对地下水含水层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①施工期
根据公路工程典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 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 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夜间施工将对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22处敏感点,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特别是夜间睡眠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期间应采取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②运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公路交通运输噪声预测基本模式的预测结果,在考虑距离衰减、地面效应修正、模式验证修正及路基情况影响的情况下断面预测结果如下:临海高等级公路~226省道段昼间营运近、中、远期公路红线外预测声级可达到4a类标准,2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18m、32m、102m;夜间营运近、中、远期的4a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红线外7m、16m、30m,2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36m、56m、82m;226省道~沿海高速公路段昼间营运近、中、远期公路红线外预测声级可达到4a类标准,2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18m、62m、106m;夜间营运近、中、远期的4a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红线外8m、17m、32m,2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37m、58m、86m;沿海高速公路~204国道段昼间营运近、中、远期公路红线外预测声级可达到4a类标准,2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13m、79m、134m;夜间营运近、中、远期的4a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红线外11m、21m、35m,2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45m、66m、96m。
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总数为22处,根据本次评价标准,距离公路红线35m内执行GB3096-2008中4a类标准、35m外执行2类标准。在执行4a类标准的19处敏感点中,昼间预测声级近、中期达标,远期5处超标,最大超标量为2.0dB(A);夜间预测声级近、中、远期分别有13、15、19处超标,远期最大超标量8.1dB(A)。在执行2类标准的21处敏感点中,昼间预测声级近、中、远期分别有1、6、17处超标,远期最大超标量7.9dB(A),夜间预测声级近、中、远期分别有15、18、18处超标,远期最大超标量9.1dB(A)。
(5)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和站合理选址、拌合设备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②运营期
根据类比结果,本项目运营期路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本项目总体占地指标满足《江苏省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010年)》规定中规定的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不会对当地耕地资源总体数量造成影响;通过当地政府进行土地调整和规划,不会对当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产生大的影响。
永久占地将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值为1674吨/年,施工期临时占地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值为1161吨。通过“占一补一”耕地补偿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显著影响。
项目建设将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分别为3379t/a和1868t/a,运营期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和边坡植草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净损失为2370t/a。公路建设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
通过采取围堰施工及施工场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起点隔临海高等级公路为盐城湿地珍禽自然保护区,距离较近。为保护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系统维护功能,本次环评要求在临近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路段严禁设置大型施工场地和生活营地及设置取土坑等,减少施工队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损害自然保护区内保护对象、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拉起警界线,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自然保护区。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桥梁下部结构采取一跨过河的施工方式,不在通榆河水域施工,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营运期采取初期雨水路面径流收集装置,雨水收集后经边沟排入通榆河河道两侧1km范围外的无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小河,避免初期雨水对通榆河水质的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进入通榆河。
通榆河大桥设置事故废水导排系统、隔油池及事故池,以应对突发交通事故,防止事故废水流入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通过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事故状态对清水通道维护区影响较小。
因此,在采取土地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和施工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7)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航道船舶事故风险和道路运输事故风险。本项目路线跨越水体下游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当此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主要对附近农田灌溉用水构成威胁,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经估算,上述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很低,在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3、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根据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及公众意见问卷调查,本项目相关公众普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并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污染防治工作。对于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本报告书在相关章节提出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可以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措施
(1)社会环境
①征地拆迁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盐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
②基础设施影响减缓措施
主体工程施工前,首先开展涵洞和农田排灌系统改移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压覆、堵塞农田沟渠,不得向农田沟渠中抛弃固体废物;因工程需要暂时封闭水系的,施工单位应事先告知周边村庄的居民。施工便道和运输通道不得使用村庄中道路。在施工期拆迁和路基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沿线房屋周围地基进行夯实加固,防止发生沉降现象。
③交通阻隔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前制订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示;现有道路拓宽施工尽量采用局部封闭方式,减少道路交通中断的时间;新建道路在跨越现有通道处设置人行和车行通道。
(2)水环境
施工期
①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水域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桥梁桩基施工钻孔泥浆及时运送至泥浆沉淀池处理,不得向水体倾倒;施工结束后应对围堰区域及时清理。
②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防止雨水冲刷物料进入地表水体;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房屋或利用拟拆迁建筑。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村庄排水系统,材料堆场堆放石灰、沥青的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对水环境的影响。
③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乱丢乱弃;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④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施工材料堆场应配备有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
⑤本次工程为避免对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的影响,桥梁采用一跨过河的设计方案,不在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禁止开发区范围内设置桥墩,可避免水域施工对清水通道维护水质的的扰动影响。
运营期
①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排水系统的排出口位置应位于无养殖功能且与能区域内其他河流相通的水体,路面径流不得排入封闭水域以避免出现雨涝。
②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③通榆河水道两岸水管渠出口应接入两岸沿线地方河流或沟渠,不得直接接入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渠出口处设置两级隔油池去除路面径流中的浮油。
(3)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防尘。沉淀池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使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施工期沉淀池等水处理设施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通过上述措施可使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此外,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对地下水发生污染的环节,只要管理好施工的全过程,做到科学、合理、有序,将施工不当给地下水水质造成的影响可降低至最小程度。
(4)声环境
施工期
①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② 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夜间施工需经大丰市环保局许可后方可开展,并应在施工前告知附近居民。
③ 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④ 对于为了防治运营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隔声窗和种植绿化林等措施,建议在施工前实施。
⑤ 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
四灶村等9处声环境敏感点共184户居民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温泉村五组等5处采用降噪林带降噪措施,唐中村等2处敏感点采取了降噪路面防护措施,丁东村一组等4处采用了营运期跟踪监测+预留工程降噪费用的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可以满足敏感点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
本次环评建议本项目路线两侧公路红线外35m内(4a类区)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疗养院、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临海高等级公路~226省道:红线外35m至56m范围,226省道~沿海高速公路:红线外35m至58m范围,沿海高速公路~204国道:红线外35m至66m范围内不宜规划新建疗养院、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如果确需规划建设以上敏感目标,需将临路一侧规划建设为商业等其他功能,确保敏感目标受到的交通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
(5)大气环境
施工期
① 道路运输防尘:施工便道路面应夯实,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② 材料堆场防尘:控制散货物料堆垛的堆存高度并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黄沙堆场定期洒水,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应贮存在封闭的堆场内;合理调配物料的进出场,尽量减少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
③ 土方及路基路面施工防尘:取土坑四周及路基路面施工路段两侧设置围挡;取土坑采取分区开挖方式,对拟开挖区域适量洒水润湿;合理安排取土计划,减少土方的临时堆存时间;取土完成后对取土坑及时恢复;路基路面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
④ 灰土拌合防尘:灰土拌合采用集中站拌方式,拌和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
运营期
加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6)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依法补偿占用的耕地,并补偿因此造成的农民收入损失。工程临时占地尽量使用建设用地和公路永久用地,减少占用耕地。尽量使用区域内其他工程弃土,临时用地的恢复方式应与附近村镇的农业生产模式相协调。
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现有植被应在施工前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后期,通过公路绿化工程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施工应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作业面应及时夯实,临时堆土场及路基施工区域应设置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治水土流失,并配备遮盖物遮挡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拆除施工临时构筑物,回填耕植土复垦。
对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保护措施如下:
①严禁将大型集中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土坑设置在临近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路段内;
②沿施工区四周设计排水沟和沉淀池,防止雨季期间场地内含泥沙地表径流对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
③设置泥浆沉淀池对施工泥浆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排入保护区;
④桥梁桩基钻渣和其它工程废渣运送至工程统一设置的堆土场堆放,最终用于路基填方,严禁堆放在保护区。
对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保护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②桥梁下部结构采取一跨过河的设计方案,不在通榆河禁止开发区施工,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
③本项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进入通榆河,对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影响较小。
④严禁将大型集中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土坑设置在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的路段内。
⑤本次环评要求运营期在跨越通榆河的通串场河大桥设置防落网,以防车辆事故时,车辆或物品(包括危险品)掉落通榆河对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产生影响。
⑥本次环评要求运营期在跨越通榆河的通串场河大桥设置等级较高的防撞护栏,以防车辆事故时,车辆及有害物质掉落通榆河对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产生影响。
⑦营运期采取初期雨水路面径流收集装置,雨水收集后经边沟排入通榆河河道两侧1km范围外的无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小河,避免初期雨水对通榆河水质的影响。
⑧通榆河大桥设置事故废水导排系统、隔油池及事故池,以应对突发交通事故,防止事故废水流入通榆河(大丰)清水通道维护区。
(7)固体废物
①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
②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留雨水径流。
③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运输桥梁桩基钻渣的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固体废物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8)环境风险
①跨越桥梁位于水域的桥墩应进行防撞设计。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
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关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有关规定,贯彻交通部《关于继续进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226号)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
③公路运营单位制定专项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④公路运营部门应加强与大丰市农林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与公路跨越河流下游水闸管理站的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下游闸门关闭,控制事故径流污染的影响范围。
四、结论
盐城市大丰草庙至草堰公路改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沿线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盐城市大丰草庙至草堰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