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政风热线)

物价方面的话题

  • 访谈嘉宾:
  • 访谈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1:20
  • 访谈地点:区在线访谈(政风热线)直播厅
  • 访谈摘要:3月26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局长谢世平同志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就物价等方面的问题或话题与网友交流沟通、解答释疑。
文字实录
  • [主持人]2020326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局长谢世平应邀走进大丰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就物价方面的话题与听众沟通交流。

    [热线电话]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对用电价格有什么样的优惠措施?

    [谢局长]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省在企业用电价格方面下发过两个文件:一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省发改委予以转发。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用电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月选择基本电费结算方式;对用电企业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约定值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最大需量105%的,超过部分按实收取;对为疫情防控需要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二是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要求各类转供电主体按照江苏省2019年规定的政策制定转供电水平,202021日至630日期间,按应收转供电电费水平的95%结算,将电网企业降低的电费空间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截留。电网企业对增量配电网、增量配电网对其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用户,也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降价要求执行。

    [热线电话]网上公布的国家降低企业用天然气价格,是否属实?

     [谢局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国家发改委制定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提前执行淡季价格,自2020222日起,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要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化肥等受新冠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为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区各城镇燃气公司下达了调价通知,区发改委依据各城镇燃气公司的用气量、降价办法进行了测算,具体降价方案已经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审批后执行。在下一个抄表周期各有关用气户即可以享受到优惠价。

    [热线电话]我区的停车收费管理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谢局长]2016年,原省物价局、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带有自然垄断性质和公益性特征的以及依法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其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2019年,盐城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盐城市停车管理办法》,下达了盐城市人民政府令(2019年第3号),明确了盐城市范围内各县(市、区)城区和镇区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以及停车停车规范、服务、收费等具体管理办法。

    依据上述文件,区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联合制定了《关于明确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发改〔201985号),将大丰城区的机动车停放收费区域分为三类:一类区域为飞达路以南、东宁路以西、育红路以北、常新路以东的合围区域,二类区域为通港大道以南、五一路以西、南翔路以北、西康路以东的合围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三类区域。根据以上分类,人民医院停车场处于三类区域,其收费标准为: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停放,停车2小时以内5/辆,2小时以后每2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限额10元。医院对住院病人家属车辆,按天收费,8/天。 

    各类停车设施具体的优惠减免政策: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实行免费停车1小时优惠;对持有C5驾驶证且由残疾人本人合法驾驶的机动车停车实行免费停车3小时优惠。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配建的停车场对办事人员车辆免费停车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条件的实行免费。各类停车设施对执行公务且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明显标识的军车、警车、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实行免费停车。

    另外,所有对外收费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必须按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规范化的标价牌,公示停放收费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标准、免费时间及优惠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热线电话]买了房子没有入住也没有产生垃圾,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吗?

    [谢局长]《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均有明确的要求,物业管理费用缴纳的起始日期是:业主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交付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开始,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符合交付条件、建设单位已下达书面通知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从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算。无论是否入住和是否产生垃圾,都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热线电话]网上流传居民用天然气初装费取消了,是否属实?

    [谢局长]天然气初装费,准确的名称叫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

    居民用气城镇燃气安装工程费没有被取消,但要求降低价格。2019年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将降低该项费用的标准作为近年来的重点价格改革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目前,区发改委正会同相关方面进行测算,将来会根据实际测算的情况,按照国家要求降低该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另外,按照商品房价格一价清制度的要求,城镇燃气安装工程费纳入房价进行核算,用户购买的新建商品房总价中包含了该项费用,不需另行缴纳。

    [热线电话]身高不足1.2米的小孩,乘坐农共班车需要买票吗?

    [谢局长]《江苏省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改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每位乘客只限带一名免票儿童)。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儿童票按照执行票价的50%计算。另外对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也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按执行票价的50%购买优待票。

  • 图片直播
    • 3月26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局长谢世平同志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就物价等方面的问题或话题与网友交流沟通、解答释疑。
      3月26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局长谢世平同志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就物价等方面的问题或话题与网友交流沟通、解答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