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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听众朋友们,你们好!欢迎收听大丰人民广播电台每周四的《政风热线》栏目,我是主持人杨洋。今天应邀走进直播室的嘉宾是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智勇。他将围绕“加强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这一主题与听众朋友们交流,欢迎智大队的到来,也欢迎各位听众的参与。
智 勇: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城市交通流量急剧增加,“人、车、路”之间的矛盾逐步凸现。由此引发市区交通秩序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们首先请智大队分析一下当前市区道路交通的现状。
智 勇:很高兴有机会与广大听众朋友们通过电波进行交流沟通,首先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我们先来了解下当前我区的道路交通现状:一是道路现状。一是道路现状。我们市区道路总长70公里。其中,主干道66公里,次干道4公里。总体布局为“十横十纵”,贯穿整个市区,交通流量趋于饱和。二是车辆现状。近年来,我区机动车辆增长速度迅猛,截止到2017年底,全区汽车保有量为10.8万辆,其中私人汽车约9.5万辆,同比增长11.7%,去年净增1万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数量持续增长,保有量达26万辆。三是停车现状。市区现有人民医院、大润发超市、永泰、幸福菜场、五小南侧、影剧院东侧等停车场34个,停车泊位 2317个,临时停车泊位1609个,有限的停车泊位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市区的停车需求,停车泊位增幅与车辆增幅不相匹配,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特别是作为我市商贸中心较集中的幸福路、人民路、健康路、黄海路等,人车流密度大,承载的停车压力也较大,节假日和高峰时段内“停车难”的问题表现得尤为明显。四是交通现状。虽然与发达城市相比,我区交通拥堵还不是十分突出,但在节假日期间,幸福路、人民路、健康路、黄海路等商业中心集中区域,道路交通需求量过大,交通供需的矛盾表现得尤为明显。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
主持人:刚刚智大队分析了城区的道路交通现状,当前,我市新一轮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经启动,请问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交通秩序评比要求,我们的市区道路交通存在着哪些突出问题?
智 勇:全国文明城市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珍贵的城市品牌,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是重要的评判标准。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影响市区道路交通畅通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特别是私家车数量急剧增长,停车需求越来越大。特别在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区域停车难的矛盾日益突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交通秩序和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顽症,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也损害了城市交通形象。二是电动车交通违法与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的优点,已成为广大市民颇为青睐的出行工具。同时,部分中老年人、伤残人士为求出门代步方便,驾驶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部分车辆甚至用于接送小孩。电动车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胁。在市区,每年查处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在1万起以上。据统计,近年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主要是电动车安全性能低,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造成。三是重点道路、区域交通形势复杂。市区主要道路人民路、健康路和幸福路两侧,商铺店面林立,商家为求便利,占道经营现象比比皆是,迫使非机动车、行人进入机动车道,争道抢行,造成交通安全隐患。以人民医院、实验小学、大润发超市、中交美庐城为代表的医院、学校、商超等重点区域交通流量大,人员出行密集,加上部分驾驶人不遵章守法,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争道抢行,最易造成交通拥堵现象发生。四是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经过多年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虽逐步提高,但仍有少量交通参与者交通素质不高。一些市民安全文明交通意识淡薄,行车走路我行我素,不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如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闯信号等屡禁不止。
主持人:刚刚智大队分析了市区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和行动呢?请智大队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智 勇: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借助此次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契机,交警部门将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市区道路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优化市区通行秩序,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开展电动三、四轮车的整治。交警部门自2014年以来就一直开展非标四轮电动汽车的持续治理,目前已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另有部分市民选择购买封闭式非标三轮电动车参与交通出行,此类车辆不属于国家公告产品,安全技术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且部分驾驶人并无机动车驾驶资格,上道路行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将开展此类车辆的专项整治。二是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警部门将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全天候对市区各路口、路段的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停车越线、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停放机动车、三四轮电动车进行清障车拖曳。交警部门还将会同城管、交通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对占道经营、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僵尸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车辆进行巡逻查处。三是开展“五个一”重点区域交通秩序治理。当前,我区正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五个一”区域治理,“五个一”即为医院、学校、小区、道路、广场等五个具有代表性的人流密集,交通状况复杂的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使重点道路和区域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非机动车遵章守法率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根本好转,实现“路畅、人安、秩序好”的工作目标。长期来看,交警部门还会针对重点的复杂易堵路段设立“严管街”,进行重点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不断织密市区监控网,逐步增设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抓拍处罚,遏制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陋习,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五是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公安微博微信平台、本地网络媒体,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创文浓烈氛围;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在市区主次干道巡回喊话宣传,积极组织志愿者深入街头参加交通劝导,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适时报道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进展情况,并组织开展交警执法大直播,对闯红灯、逆向行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曝光,不断提醒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借助今天的无线电波,我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注重提高自己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规定车道内通行,严禁闯红灯,等候信号灯时将要车辆停在停止线以内,机动车行经斑马线要礼让行人,让我们一起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共创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我还要强调的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我们都将依法从严处理。
主持人:通过智大队刚刚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咱们的交警部门针对市区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也是采取很多的治理方法与措施,那么作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如何做到遵章守规,文明出行,又有哪些交通陋习需要坚决摈弃的呢?
智 勇:市民参与交通,归纳来说,就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灯、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携带“双证”上路,按规定会车、超车、让车,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礼让斑马线,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任意穿插、逆向行驶,不得急转猛拐,交叉路口等待交通信号灯放行时,应停车停止线以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横过马路应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针对我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我强烈呼吁广大市民特别是在人员聚集、交通形势复杂的学校、医院周边,更要遵章守规,谨慎驾驶、规范停车,不能只顾自己的一时方便,而影响公众的道路通行及安全。
文明交通靠大家,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并自觉依法行车走路,交通秩序才会彻底变好。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养成“会走路、会行车、会礼让”的文明交通习惯,支持、理解交警依法执行职务。
问:这两年,城区的公共停车泊位增加了不少,可是有一些商户却经常往门前的停车位里放置一些五花八门的东西,妨碍车辆的停放。对这种现象,我们交警部门有什么处置措施?
答:这位听众所反映的事实或多或少存在,部分商户为了一己私利,在公共停车泊位内从事经营活动、摆放物品、人为设置障碍,妨碍车辆停放,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给市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当前交警部门正在加强市区交通秩序整治,配合城管、工商部门严厉查处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的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问:我想问一问,到底哪些三、四电动车能够上牌,哪些不能上牌?还有,驾驶这些车辆需要驾驶证吗?
目前来说,未列入《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属非法产品,不能上牌。目前,在市面上,有奇瑞、力帆、长安、比亚迪、长城等品牌二十多个品牌可以上牌的电动车出售。作为消费者,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向销售商索要一个电动车的合格证复印件,到我们车管所的服务大厅查询一下此合格证是否列入公告目录,如果列入目录,就可以上牌,如果没有列入目录,则不能上牌。听众朋友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我们的服务电话是:0515-83538298。另外,驾驶三、四轮电动车均需持有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问:我是做生意的个体户,有一辆面包车,经常会装些货,前段时间被交警拦下,说我客车违反规定载货,我想问下,我自己的面包车为什么就不能装自己的货?
答:小型普通客车的使用性质为客运,是不可以装载货物的。车辆虽然是你自己的,但是你开上了道路,成了交通参与者,就不是你自己一个人的事了,要对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负责,要严格遵守我们的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明文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客车违规载货、人货混装,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载人的面包车用来运载货物,往往会超出原有承重设计,在拐弯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容易发生侧翻等意外情况;而且当货物堆满车厢后会遮挡后车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车内堆满货物,驾驶室空间狭小,一旦需要急刹车,车内货物很可能冲向驾驶员及乘客,使车辆失控,酿成事故。
所以,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除一些日用生活品外,送货出门还是使用货车进行拖载更加合理合法。
问:前些日子,我开车出差,在经过一红绿灯路时,前面有一辆大车遮挡了视线闯了红灯,想请问一下怎么处理?
答:《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规定了相应的救济手段,第二十一条中,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如“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等情况并经核实的,对违法信息予以消除。我们对此类反映情况都很重视,一般由专门人员进行信息审查,对驾驶人非自身过错导致的闯红灯行为,如确实属于因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规范影响驾驶人视线,致使机动车发生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将按规定予以删除违法记录信息。
问:我是一名学生家长,接孩子放学时需要在学校门口停会儿车,只是接下孩子就走,时间不会长,可每次都被维持秩序的交警制止,我有点不理解,我就只停一会儿也不能吗?
答:这位听众所反映的情况是实际存在的,您的想法可能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疑惑。学校是“五个一”区域治理的重点区域,交通管理的时间特征非常明显,上、放学高峰时,接送学生的车辆瞬间聚集,如管理不及时,极易造成交通拥堵。为方便广大师生,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交警部门也积极采取了相关治理措施,如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与校方对接实行错时放学,有条件的施划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车区域等,根本目的是要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作为学生家长,车辆停放学校门口接送孩子肯定是最简单方便的,可校门口毕竟空间有限,且所有学生家长都有停车需求,如集中停放学校门口,则很快会造成拥堵,导致车辆和行人无法进出,最终耽误的也是自己的时间。建议家长接送孩子时,选择适当地点停放车辆,或综合考虑天气、路程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交通工具。
问:现在电子监控抓拍的违章全记分了,我总共只有12分,要是被扣完了怎么办?有没有办法不记分?
答: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缴纳违章后,在同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的,C型以下准驾车型驾驶证会自动清分,B证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可通过学习后清分。如在一个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的,需到机动车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考试,考试通过的予以清除记分。另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之规定,只要是依照法律规定应予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记分。建议机动车驾驶人可关注“盐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参与学法免分,每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免3分。
问:我每次去处理交通违章时,都要排队取号,有没有办法既不要去车管所,又能及时把违章处理掉?
答: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违法处理中心窗口的日均业务量也与日俱增,为规范工作秩序,交警增设了排队叫号系统,在客运站设置了违法处理窗口,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尽快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并绑定驾驶证和车辆,不但可自助处理违法,还可了解最新交通法规政策、自助移车、快速处理轻微事故等。
问:我前段时间收到个短信,说我的车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我到交警大队看了照片才知道,我是在右转弯的车道直行了,这种情况也要罚款吗?
答:车辆行至交叉路口,应按规定车道通行。这位听众所实施的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之规定,应对此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扣2分的处罚。
问:请问哪些车辆属于老旧车?提前报废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答: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环保厅“苏财建[2017]211号”文件规定,对于尚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而提前淘汰的老旧车,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补贴,标准为:三轮汽车每辆500元,低速载货汽车每辆1000元,微型客车每辆2000元,小型汽车每辆3000元。目前,我区相关补贴政策正在制定中。
问:我看到现在大丰在查处不礼让行人,想请问行人在什么样的状态下,机动车要礼让?
答:公安部自去年下半年开展加强了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不礼让行人的查处力度,这体现了对行人生命安全的尊重,从目前我区对这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情况来看,通过对机动车的现场查处和监控抓拍,绝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已经认识到了对行人生命安全尊重的必要性,不管是在有警路段和无警路段,机动车遇有行人通过人行道时,大多数车辆都能够主动停车让行,从涉及此类事故的违法行为来看,在人行道发生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治理成效显著。对于驾驶员在实际行驶过程中如何做到礼让行人,在此我先来解释一下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应当停车让行。”也就是说在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即使行人发现有车辆临近停下来了,机动车也应当主动在停止线外或路口以外停车让行人优先通过,对于行人不通过的,应当在车辆停稳后,确认行人不通过时,缓慢通过。
问:现在大丰的机动车越来越多,车辆通行也逐渐缓慢了,路上有看到交警在疏导,但是,有些车辆不自觉行驶,尤其是看不到交警的地方,压线超车、随意变道的现象比较多,建议交警部门增加一些监控抓拍,刹刹这些不遵守交规的车辆?
答:近年来,我区机动车保有量每年以1.2万辆左右的速度在递增,截止到2017年底,机动车登记量已近11万辆,市区的车辆通行秩序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挑战,城市道路的现有基础设施远远满足不了车辆通行和停放的需求,为了减缓市区交通秩序压力,交警部门在市区交通秩序治理上,加大了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违规变道、加塞抢行等查处力度,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及电动三、四轮车的无序停放及无证无牌的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您所提出的在无警路段增设监控抓拍设施的建议,区公安局已开始逐步对市区原有的监控进行整改、替换,对一些重点区域和路段增加监控点位,完善市区智能化交通体系,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对于一些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估息,真正做到还路于民,保民平安。
主持人:又要对听众说再见的时候了。非常感谢智大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就市区道路交通方面的情况和听众朋友进行交流。节目的最后,请智大队为我们今天的节目做一个小结。
智 勇:非常感谢区人民广播电台给我提供机会与广大听众进行直接的交流。道路交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真诚地希望听众朋友继续保持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公安交警将进一步紧跟群众的呼声,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建设幸福大丰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再次谢谢各位听众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