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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监管 保障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 访谈嘉宾: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朱晓扣
  • 访谈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3:12
  • 访谈地点:区政风热线直播厅
  • 访谈摘要:12月13日,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朱晓扣同志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就“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监管 保障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或话题与网友交流沟通、解答释疑。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各位听众,“展示政府形象、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政风建设”,“政风热线”正在播出。本期政风热线的主题是“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监管,保障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区是渔业大区,现有海淡水养殖面积40.7万亩,2017年,实现渔业总产量17.7万吨,总产值76亿元。淡水主要养殖品种为异育银鲫、花鲢、白鲢、斑点叉尾鮰、梭鱼、漠斑牙鲆、河蟹、河虾和南美白对虾等十多个品种。海水养殖主要养殖品种有梭子蟹、脊尾白虾、梭鱼、漠斑牙鲆、紫菜、日本对虾、美国硬壳蛤、青蛤、文蛤、缢蛏、泥蚶、泥螺和沙蚕、紫菜等。现有海洋捕捞渔船64艘,乡镇管理海洋船舶70艘,海洋养殖船75艘,内陆捕捞渔船183艘。从事渔业生产人员超过3万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事关全区的渔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朱晓扣就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渔业互助保险等相关话题,与栏目主持人面对面。 [03:12:41]

    [朱晓扣] 广大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朱晓扣,很高兴走进“政风热线”节目与广大渔民朋友以及关心、支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建设的听众进行互动和交流。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能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渔业生产环境。 [03:12:13]

    [主持人] 朱局长,您好!我们都知道,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渔业生产往往远离陆地,作业范围广而分散,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多而复杂,生产与风浪为伍,与潮涌相伴,天气、海况等外部自然环境条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十分突出,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大量内陆非渔劳カ加入渔业生产行业,大大增加了安全隐患。因此,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能不能先请您为大家介绍下我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 [03:12:18]

    [朱晓扣] 好的,现在我向各位听众朋友简要介绍一下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被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2016-2017年度又顺利通过了“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复评。 (一)加强组织建设,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是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为切实强化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区成立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涉渔镇、区安监局、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处、边防大队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及各涉渔镇均设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涉渔企业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盖边沉底的完整的组织网络。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各级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每年年初均专题召开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和渔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分管区长代表区政府与各镇(区)、区有关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与村、涉渔企业乃至每条渔船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责。近三年来,共签订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1500余份。三是及时研究部署。为指导、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重点时段、重大节日以及重要活动期间,结合各层各级的要求,我局在第一时间均印发了通知、方案,具体明确渔业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提出相应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感,提升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全面部署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监管工作。(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动工作的有力保障。我局把建立健全制度并狠抓制度落实作为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一是坚持月度例会制度。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九点召开由渔业监管人员、主要用海业主等人员参加的渔业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剖析事故原因,点评当月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坚持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坚决把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不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查出一个,解决一个,不留死角,不留后患。近三年来,共排查出各类大小隐患184起,开出整改通知书46份,对开出的整改通知均按时间要求跟踪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深入研究渔业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针对性的修改,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每年7月上旬,结合“安全生产月”的要求,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各类物资器材。四是坚持应急值班制度。先后投入300余万元建立海洋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应急值班电话,重大节假日、汛期和恶劣天气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近三年来,共处理遇险求救信号7次、涉险渔船4艘、涉险人员34人,播发气象预报458次,渔民日常通信千余次,播发紧急警报6次,播发航行警告16次,播发搜救协调信息6次。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渔业生产中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根本。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广大渔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的发展,充分发挥自媒体的作用,实时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通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恶劣天气状况等,提醒从业人员时刻不忘安全。利用“5.12”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等契机,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对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二是抓好安全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演练、发布安全技能常识等形式,重点加强渔民对安全判断、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主动与安监部门进行对接,邀请区安监局王兴珍副局长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辅导授课;邀请省船检局盐城分局李汉祥同志作海上救生、求生技能培训。三年来,共举办各类渔业船员和渔业职务船员培训班四期,培训人员700余人。三是抓好渔船检验。通过以老带新、定期培训、实操检验等手段,不断提高船检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每位验船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依法检验,严格按照检验程序和检验指南,做到100%登船检验。针对渔船特点,加强对安全、消防、救生、信号设备的检查,对于设备损坏或配备不齐的船舶,必须配备齐全后方予签发适航证书。今年共检验各类渔船327艘次,受检率达到了98%。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三、四等职务船员参加培训、职务船员审证等工作;积极组织养殖企业参加盐城交通技师学院2016年渔业船员培训。四是抓好渔业互保。渔业互保是渔民进行渔业生产活动的坚强靠山。为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我区积极宣传、鼓励、引导企业和渔民购买渔业互助保险,专程邀请省船检局盐城分局刘国元局长对2016版江苏省渔船渔民互助保险条款费率做讲解。今年全区共参保企业12家,参保渔民1143人,参保渔船154条,实交保险费170余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足额到位。全区受理理赔案件31起,已完成赔付到位14起。(四)加强执法建设,严肃纠违查处通过“抓源头、查隐患、治三违”,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在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中,立足海洋渔港,突出特种养殖渔船,兼顾海洋捕捞和内陆捕捞渔船,重点在冬春寒潮大风季节、伏休期、安全生产月、节庆假日和重大活动等时段,以安全规范为目标,以隐患排查为抓手,以上级督查为契机,加大了渔船停泊、航行、生产过程中的持证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操作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动真碰硬,及时予以整改。一是开展以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的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全力清理整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船舶全部纳入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船舶坚决予以清理,同时加强源头防控,确保不出现新的涉渔“三无”船舶。二是开展以渔船安全风险隐患和船上人员持证率低为重点的特种养殖船专项治理行动。对特种养殖船的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渔船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渔船消防救生、通信设备配备情况及船上人员参保情况等进行重点摸排,坚决阻止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特种养殖船出海生产作业。加大对特种养殖船船员证书和安全技能证书的检查,对未取得船员证书或安全技能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随船出海,并依法对船主进行处罚。三是开展以伏休期渔港安全生产监管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伏休期间,对辖区内渔港、码头、收购站点、水产批发市场进行全面监控,抽调专门检查员成立了陆地流动检查组,对斗龙港、四卯酉港、王港、川东港等重点区域组织了集中检查行动,保证了伏休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港内所停渔船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检查,确保不漏掉一条渔船,不放过一个安全细节,有效保证了开捕期渔业生产安全。 [03:12:56]

    [主持人] 朱局长,听了您刚才的介绍,我区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能跟我们介绍下当前我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还存在哪些问题吗? [03:12:11]

    [朱晓扣] 近年来,我区渔业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船上的救生、消防通讯设施比较陈旧,更新率不高,少数船舶的终端不能做到24小时开机。二是个别沿海镇(区)对渔业安全生产还不够重视,对本辖区的渔业生产、渔船数量等基本资料台账建立不够完善。三是少数用海企业由于这两年紫菜生产行情不好,安全投入不足,开展自查工作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03:12:24]

    [主持人] 朱局长,能跟我们介绍下今后一段时间,我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吗? [03:12:41]

    [朱晓扣] 明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大力践行两海两绿新征程,以打造平安渔业建设和谐渔区为目标,围绕夯实基础提能力、强化执法促整改、注重培训抓学习三条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压实安全责任,不断强化海洋渔业安全能力建设,为全区海洋渔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通知要求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着力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理清渔业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尤其是要强化企业的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二)强化培训宣传,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一方面要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范围,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渔业安全生产文化进渔村、进涉渔企业、进渔业从业者家庭,真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一方面要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培训,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强化专项整治,进一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隐患整改率。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隐患登记统计和治理检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改。二是加强对事故隐患的分析评估,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开展以落实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四)强化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与安监、港口、海事、边防等部门的合作,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二是加大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的打击力度。 [03:12:31]

    [主持人] 朱局长,刚才您提到了打击“浮子阀”非法作业生产,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03:12:45]

    [朱晓扣] 好的。“浮子筏”由钢管焊接与塑料泡沫组装而成,因其制作工艺简单、操作方便、投资少、无费用、回报高等特点,近年来大受沿海渔民青睐。“浮子筏”出海捕捞,既干扰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又给渔业安全生产埋下了很大的隐患。我们渔业部门对此一直十分重视,始终把打击“浮子筏”出海生产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大丰辖区内没有渔民从事“浮子阀”作业生产,主要是外地“浮子阀”在大丰海域作业生产,遇到特殊天气或者需要补给时进大丰的渔港避风或者补给,近年来,我们采取了港口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特别是对进港“浮子阀”较多的斗龙港地区加大了打击力度,2018年抓获并拆解流入“浮子阀”近20艘。 [03:12:56]

    [主持人] 朱局长,据我所知,渔民出海,都要购买渔业互助保险,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互助保险?互助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03:12:08]

    [朱晓扣] 互助保险是指对某种风险具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个人或团体,采取合作互助的组织形式,满足所有成员对风险保障要求的一种保险形式。互助保险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一般以政府强制或保险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开展活动。参加互助保险的个人或团体以缴纳保费(或会费)的形式聚集基金,用于发生风险损失后的经济补偿。 目前我国主要有政府推行的职工互助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以及行业组织开展的互助保险。如渔业互助保险就属于渔业行业内的一种互助保险形式。 互助保险与商业保险有共同性,又有明显的差异性。主要区别表现为: (1)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全社会公众为对象,而互助保险的互助范围则是以其互助团体内部成员为限。 (2)商业保险的互助是其间接后果而不是直接目的,而互助保险的互助则是直接目的。 (3)商业保险是按照商品经济原则,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经营行为,而互助保险则是以互助共济为目的的非商业行为。 [03:12:20]

    [主持人] 朱局长,请您介绍一下,渔业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有哪些职责? [03:12:31]

    [朱晓扣] 根据《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渔业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为渔业船舶配备符合渔业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和设施,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渔业船舶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组织实施航行、生产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 [03:12:44]

    [主持人] 那渔业生产从业人员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03:12:53]

    [朱晓扣] 根据《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渔业生产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了解渔船和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防范应急措施;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正意见,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前,有权拒绝上船作业; (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停止作业; (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依法要求赔偿; (七)遵守有关交通、生产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服从管理; (八)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九)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十)参加事故抢救和救援;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03:12:53]

    [主持人] 好,感谢收听本期《政风热线》,咱们下期同一时间再见。 [0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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