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一事,现答复如下:
大丰办理因私护照地点:大丰飞达东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公安出入境窗口。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区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大丰区公安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