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小区人防车位问题 |
| 内容 | 现政府规定人防车位出租租金是多少钱一个月?如有小区高于政府规定,通过什么途径进行举报! |
| 办件编号 | DF20221202013 |
| 提交时间 | 2022-12-11 14:45:46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回复日期 | 2022-12-12 15:11 | ||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明确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租金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大价发[2018]35号)规定:住宅小区内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和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其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标准为每月每个车位最高不超过170元,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使用人通过合同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和人防等部门拥有专有权的汽车停车位(库)用于出租的,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可以收取汽车停放服务费,标准为每个车位每月最高不超过20元。如小区对车位租金或停车服务费存在乱收费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区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大丰区发改委 2022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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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