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发改收费发〔2019〕1203号)文件规定,大丰区发改委拟定了《关于我区福利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标准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5日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市民服务中心18楼发改委 联系电话:82036633 电子邮箱:fgwjgkb@163.com 附件: 1.《关于我区福利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标准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我区福利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标准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