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丰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4号)和盐城市商务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倡导推广餐饮行业燃气“瓶改管”工作的通知》(盐商务运〔2020〕67号)等文件要求,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委托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大丰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