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5号)、盐城市人民政府3号令等有关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9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