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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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丰晟大丰港零碳数智渔业产业示范园350MW新型渔光一体化项目 |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大丰海堤东侧、二卯酉河南侧、大丰港路西侧、南灌河北侧 | 盐城丰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43000万元,在租赁的坑塘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350MW | 我局于2026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江苏凯泽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刘秋蓉) | (一)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篷布苫盖、洒水、冲洗车辆、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施工机械等冲洗废水通过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抑尘;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的现有设施进行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等措施。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工序,减少临时占地。结合地貌特点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临时占地范围内表层耕植土收集、保护工作,落实施工后期临时占地的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打桩等高噪声作业时间、控制噪声和灯光的强度,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三)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护,确保噪声达标不扰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太阳能发电系统组件安装及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残次品及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光伏组件由原厂家回收;日常检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设施及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