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优化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居家上门服务供应商遴选准入管理,切实保障高龄、困难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居家照护服务需求,提高涉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盐城市大丰区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应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1.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或者社会组织,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信用状况良好,无欺老虐老、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3.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二、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应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2.服务人员须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培训资历证明(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3.无相关治安违法及犯罪记录。
三、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6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申请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1);
5.服务人员配备承诺书(附件2);
6.能够证明本机构具备申报条件中相关资质的其他材料;
7. 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四、申报时间
报名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请有参与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达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1911室养老服务业促进股,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扫描PDF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dfmzylk@163.com,联系电话:0515-68856226。
五、结果确认
区民政局组织相关评审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参与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2.《服务人员配备承诺书》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26年9月17日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我机构自愿参与盐城市大丰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省、市、区养老服务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民政部门、老年群体及家属的全程监督。为提升辖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体验,作出如下承诺:
一、合规经营承诺。本机构具备合法从业资质,所有上门服务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不聘用无资质人员提供助浴、助医等高风险服务,严格按照要求承接服务内容,不超范围经营、不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服务质量承诺。严格执行居家上门服务标准化流程,为服务对象建立一人一档的服务台账,精准落实助餐、助洁、助浴、陪同就医等约定服务项目,尊重老年人生活习惯与个人隐私,绝不泄露老人及家庭相关信息,杜绝任何形式的欺老、虐老行为。
三、资金规范承诺。严格按照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不套取、挪用涉老专项资金,确保惠民资金精准惠及老年群体。
四、接受监督承诺。主动公开服务监督电话,24小时响应老人及家属的投诉建议,12小时内反馈处置结果,积极配合民政、审计等部门的日常检查与专项核查,持续优化服务质量。
特此承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服务人员配备承诺书
为确保大丰区居家上门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准,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在项目执行期间,我单位配备的全部服务人员将严格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不随意更换。如有不可抗力需变更,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同意。
二、上门服务人员能力
从事居家上门服务的相关人员,均持有国家规定的合法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如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或经认可的培训资历证明,确保持证上岗,技能与服务内容相匹配。
三、健康要求
全体服务人员全部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合格证),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疾病。
四、无犯罪记录
全体服务人员均无犯罪记录。
如我单位违反上述任一承诺,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甲方依据合同条款作出的违约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
特此承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