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市大丰苏鹿织柒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和盐城市盐城市大丰致远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4日(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周莹,联系电话:68856879,传真:68856878,电子邮箱:dfqszb@163.com。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口属性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盐城市大丰苏鹿织柒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 盐城市大丰苏鹿织柒有限公司 | 大丰区裕西路132号南侧苏鹿织染厂区外二卯酉河沿岸,排口坐标(120.531381°E,33.201965°N) | 污水处理规模为1054m3/d | 扩建 | 连续 排放 | 明管 | 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值和表4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中的标准 | COD30、氨氮1.5(3)、TN10(12)、TP0.3、总锑0.1 | COD10.4304、氨氮0.5215(1.043)、TN3.4768(4.1722)、TP0.1043、总锑0.0348 |
盐城市大丰致远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 | 盐城市大丰致远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 大丰区新丰镇马路河(原大四河)右岸南环大道北侧200米,排口坐标(120.452479°E,33.243286°N) | 污水处理规模为783.84m3/d | 扩建 | 间歇 排放 | 明管 | 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值和表4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中的标准 | COD30、BOD₅10、氨氮1.5(3)、总氮10(12)、TP0.3、总锑0.1 | COD7.0546、BOD₅2.3515、氨氮0.3527(0.7055)、总氮2.3515(2.8219)、TP0.0705、总锑0.0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