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0000536B/2026-1619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发文日期 2026-03-2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港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产业园管理办,各相关单位:

为健全港区防灾减灾救灾组织体系,规范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运行机制,高效处置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灾情,保障辖区企业生产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现将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袁  伟  港区党工委书记

            姜华新  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马  驰  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主  任:吴慧露  港区党工委副书记 

            张小勇  港区纪工委书记 

            陈育栋  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朱瑞丰  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唐春银  港区党工委委员、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季  军  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大丰港海防派出所教导员

            郁  峰  海洋经济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锋  港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杨建生 高  翔 金海涛 单  进 夏成慧 陈亚运 王继锋 丁晓清  

            宗爱华 王  辉 李  军 聂青松 姜龙翥 杨栋晖 王志军 沈  霞

            董  苏 傅雪梅 陈扣宝 赵海娟 邵建新 李龙刚 史  皓

下设办公室,由陈亚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鉴同志任专职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附后(附件)。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批准,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中共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港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1.负责本园区内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2.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灾情上报和受灾群众疏散转移;

3.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应急管理局

1.承担港区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3.管理与分配中央、省、市、区下拨和港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及时下达生活类救灾物资动用指令,必要时向省、市、区有关部门请求救灾物资支援。

三、党政办公室

1.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

2.协调组织灾情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

3.保障防减救灾委会议和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四、财政审计局

1.负责编制减灾救灾资金预算,保障减灾救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2.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

3.会同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

五、社会事务局

1.负责及时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因灾伤病学生的救治和抚慰;

2.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受灾群众的临时救助;

3.负责灾区农作物的补改种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4.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受灾人员心理抚慰、卫生防疫等工作;

5.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统计汇总农作物受灾情况。

六、经济发展局

1.负责监测灾情对港区经济运行的影响,制定恢复生产扶持政策;

2.协调保障受灾企业生产恢复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供应;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七、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1.负责监测灾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

2.组织开展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修复;

3.防范次生环境污染灾害。

八、消委办

1.负责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搜救、抢险救援(包括洪涝、地质灾害等引发的各类险情);

2.负责组织专业救援人员和装备协助受灾地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应急救援、紧急转移安置等工作。

九、综合服务中心(城管局、基础设施建设局)

1.负责排查治理在建工程项目、市政道路、桥梁、排水防涝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

2.组织开展灾后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抢修恢复;

3.负责灾后房屋安全鉴定和危房处置;

4.协调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

5.结合灾情实际,制定扫雪除冰等具体工作方案。

十、海湾社区

1.负责社区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基层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

3.灾情发生后,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生活救助和灾情核查等工作。

十一、大丰港海防派出所

1.负责现场安全警戒和灾区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2.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做好救灾工作期间交通基础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转移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装备等优先通行,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十二、区市场监管局港区分局

1.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监管;

2.规范灾区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3.保障灾区物资市场供应稳定。

十三、裕华供电所

1.负责组织开展受灾区域的救灾指挥部、医院、集中安置点等重要目标的应急供电工作,会同应急部门做好电网灾情的核实和上报工作;

2.做好因灾损坏电网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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