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注销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碳基纳米材料项目(一期900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的函》,提出因企业自身原因,申请注销该项目环评批复。
经审查,我局认为该申请符合注销行政许可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拟注销该环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盐环大表复〔2026〕34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4日。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注销环评批复,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若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众可在2026年6月4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三楼A区,联系电话:0515-83927072,传真:0515-83927072,邮箱:dfhbxmk@163.com。
附件:
关于申请注销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碳基纳米材料项目(一期900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