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全区在册低保对象予以公示。(我区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28元)。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15-83810212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0515-83515582区财政局社保科
0515-83810327区民政局主体办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 索引号 | 11320982K13082610B/2026-16039 | 组配分类 | 社会救助 |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30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扶贫 |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关于对2026年3月大丰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全区在册低保对象予以公示。(我区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28元)。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15-83810212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0515-83515582区财政局社保科
0515-83810327区民政局主体办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