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大丰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 | 检查单位 (或部门) | 综合查 一次 | 备注 |
1 | ★道路客运经营者 检查 | 辖区内道路客运 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同一检查对象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 | 区交通综合 执法大队 | ||
2 | ★客运站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客运站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前 完成 | 区交通综合 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 |
3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公共汽车客运 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9月底前 完成 | 区交通综合 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 |
4 | ★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含非经营性)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同一检查对象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
| 区交通综合 执法大队 | ||
5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28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重点对象)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全年 | 区交通综合 执法大队 | ||
辖区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一般对象)按照5%比例抽取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完成 | 区交通综合 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 |||
6 | ★交通行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检查 | 辖区内交通行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同一检查对象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7 |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检查 | 网约车平台 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同一检查对象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 | |
8 |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前完成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 | |
9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 | 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前完成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 | |
10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30%机动车维修 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前完成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 | |
11 | 汽车租赁经营者 | 辖区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的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前完成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 | |
12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1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重点对象)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同一检查对象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辖区内6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一般对象) | 1次/年 | 9月底前完成 | “双随机、一公开” | |||||
13 | ★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活动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水上游览活动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4次/年 | 每季度开展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14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检查 | 辖区内5%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前完成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 | |
15 | 普通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 | 辖区内普通货物港口经营人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全年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同一检查对 象合并进行
| “双随机、一公开” |
16 | 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的监督检查
| 辖区内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水上修造、打捞、水上拆解 等作业活动的单位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全年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17 |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以及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的经营人检查 | 辖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以及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的经营人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9月底前完成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18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
| ★辖区内5家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重点对象)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4次/年 | 每季度开展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同一检查对 象合并进行
| |
辖区内7家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 (一般对象)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年 | 9月底前完成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双随机、一公开” | |||
19 |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辖区内公路、水运从业 单位 | 现场检查 | 2次/年 | 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安排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同一检查对 象合并进行 | |
20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检查 | 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 | 现场检查 | 2次/年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21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检查 | 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22 |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施工单位检查 |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施工单位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涉路施工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8次/年 | 结合公路执法巡查同步开展检查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23 | 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检查 | 辖区内申请航评的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工程建设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4次/年 | 结合航道执法巡查同步开展检查 |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 ||
24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检查 | 辖区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 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次/年 | 全年 |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与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 | |
25 | 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 地方铁路建设在建标段 单位 | 现场检查 | 3次/年 | 全年 | 铁路项目部 | 该项目6月底前完工 |
备注:1、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的涉企行政检查不纳入本计划。
2、本计划不包括在公路、航道上针对车船依法开展的日常巡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检查纳入公路日常巡查,不纳入计划。
3、本计划中所列检查事项的检查依据为《江苏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第一版)》中对应检查内容列明的法律依据。
4、本计划中“检查频次”是指同一年度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次数。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检测等线索、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的个案检查,以及按照应急响应要求、上级部署要求开展的专项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5、采取“综合查一次”的检查事项根据检查对象和具体检查时间统筹开展。
6、标★为重点检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