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广”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农财〔2025〕1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广)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主体
项目建设主体为已列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农产品加工项目储备库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二、支持内容
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和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引领型、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在精耕深耕细分领域,突出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的健康食品、功能食品、冻干食品、未来食品、功能物提取等领域,发展高附加值、深层次、全方位利用的精深加工,尽量避免低端、低效、重复投资。具体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升级和“智改数转网联”、开展加工技术和加工产品创新等。
三、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
四、申报要求
1、鼓励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积极申报符合专项资金用途的农业项目,综合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对项目主体资质和建设内容真实性审核把关,并对项目业务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2、省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厂房车间等各类基建支出,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3、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为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9月30日。
五、申报流程
1、镇(区、街道)申报。申报表和承诺书填报后,经镇(区、街道)相关负责人签字,政府盖章,于3月18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产业科(电话:68858186)。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2、现场踏看审核。根据各镇(区、街道)上报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看、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予以淘汰。
3、集体会商、研究确定。在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申报文本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审核汇总后,报请农业农村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并会商区财政确定拟申报项目。
4、公示。将审定的项目在大丰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
5、批复。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批复。
附件1: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政策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政策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承诺书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政策
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镇(区、街道)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村、组) | 是否被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 是否存在停产等异常经营情况 | 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 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申请财政 补 助 | 单位自筹 | ||||||||
填报人:
镇(区、街道)负责人签字:
附件2: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政策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待项目审计、验收时对照原项目批复及实施方案内容,如项目实施单位未按批复内容使用项目资金或未完成批复内容全部工作量的,视自动放弃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联系电话: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 ||||||
日 期: | ||||||
项目申报单位所在镇(区、街道)承诺: | ||||||
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审核责任人(签名): | ||||||
联系电话: | ||||||
镇(区、街道)负责人(签名): (公章) | ||||||
日 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