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丰区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新模式,聚焦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推进“以旧换新”、助力返乡人群安居、扶持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存量商品房准改善型改造提升等关键方面,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条措施具体内容为:一是持续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对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于我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合同总价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二是持续开展“换新购”。对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我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并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买新房合同总价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换新购”,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开展帮售合作。三是支持返乡人群安居置业。为进一步支持盐城大丰籍在外务工人员回丰就业创业置业,在外务工或回丰就业创业的大丰人凭外地工作证明或缴纳社保证明,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合同总价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四是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时已生育),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合同总价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五是支持存量商品房准改善型改造提升。允许未售商品住宅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经批准后调整优化规划设计,通过重构空间布局、提升品质性能、升级配套设施、优化物业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发企业推动存量商品房准改善型改造提升。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围绕满足业主养老、托幼、就餐、健身等多方面需求,持续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品质。六是暂停5年(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暂停预售5年(含)以上的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价格备案手续,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一房一价”并对外公布。以上政策不可叠加享受,可与“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叠加享受。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特殊规定的时间除外。实施范围为我区行政区域内。
本文所指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等。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国家、省、市有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执行。购房者领取《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请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