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政务服务篇(一)”专题问答
问:户籍迁出市外:户口迁至外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答:根据《盐城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按照户口准迁证填写内容,办理相应人员户口迁移证。第一百一十二条迁出地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应当识别户口准迁证真伪、核对公民身份信息,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迁出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记载迁出信息,收缴居民户口簿或者在居民户口簿内页上标注。
问:变更更正姓名:未成年人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答: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提交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协商一致意见书;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需要提交其本人同意变更姓名意见书。
问:无犯罪记录证明:去哪里可以查询犯罪记录?
答: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问: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群众可以在哪些平台上申请?
答:可通过“苏政通”APP、“苏服办”APP、“我的盐城”APP、公安微警务公众号等平台申请。
问:出生登记: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只可以登记在父亲一方户口上吗?
答:不是,新生儿户口可以随父或者随母。
问:出生登记:出生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二)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三)结婚证,原件1份;(四)离婚证和协议书,原件1份(民政局办理离异的,需提供);(五)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人民法院办理离异的,需提供);(六)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的确认书(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提供),原件1份。
如要咨询更多事项,可在周一至周五9:00-16:3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拨打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515-8353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