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苏农机〔2021〕13号)、《关于继续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1〕28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和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农发〔2023〕36号)文件精神,将2025年大丰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第三批(2021-2023年政策周期内已购置但未申领补贴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账的信息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共涉及指标确认书数:125份,受益户数:104户,机具数量:146台,总补贴:119.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19.6万元,省补贴:0万元,市补贴:0万元,县补贴:0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投诉举报电话:0515-83523783,投诉举报邮箱:jsdfnj@163.com。
附件:2025年度大丰区第三批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