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上报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
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8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在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基础上,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现对拟推荐的10个先锋集体和12名先锋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委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0515-69188693

附件: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拟推荐对象(大丰区)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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