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4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衔接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将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予以网上公告。

此次中央分配资金90万元,主要用于新丰镇群乐村、三龙镇新坍村、大中街道恒丰村3个村实施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4】82号)

          2、大丰区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盐财农【2024】8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1).pdf

      扫描件_大丰区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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