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区人社局找准职责,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程序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由局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单位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意见,努力确保行政决策的规范有序。三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处理行政案件方面的作用,紧密追踪,科学论证,有效避免行政风险。2024年大丰区人社局处理行政案件34宗,出庭应诉38次。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应诉出庭率达100%。
(二)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等各项理论指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推广无纸化学习。积极参与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达到学分要求且考试合格。通过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考试,充分发挥网络的高效、便捷优势,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学党章党规。召开宪法宣传周学宪法学习会,局党组召开党组学宪法专题会议学习了我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重大历史意义,并组织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宪法。
(三)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翻印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做到每个科室都有普法学习材料;组织干部职工轮流旁听案件庭审,现场接受教育;我局通过组织各种招聘会,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局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现场业务咨询,咨询内容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招聘、工资福利以及劳动维权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上万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万人次。三是创新法治宣传内容方式。利用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党员挂钩服务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与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进行交流,进一步宣传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支付、工时以及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规范约束彼此的劳动关系。通过企业用工服务群、大丰HR联盟等媒介常态化发布工伤保险工伤预防专题宣传,各相关公众号定期推送工伤预防知识问答,凡事故超过3起的企业,均点对点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发送警示提醒短信。
(四)有序规范行政执法各项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严格公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编人员均持证上岗,考取《仲裁员证》。同时积极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及换(发)证考试,并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及执法能力培训,进一步壮大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以依法行政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我局职能作用,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在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高了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开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行政执法权责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精简工作环节。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好文书规范化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区政府要求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宣布失效、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台账,实行规范管理、动态调整。二是主动接受社会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工作的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机制。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们一方面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许可项目内容等利用各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服务对象;另一方面,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通行政执法监督电话,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和各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对全区人社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使行政职权不当或者违法、违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或者给执法单位自身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一是加强源头防范,将劳动纠纷预防在事前。强化政策宣传,依托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介,利用各类公共服务窗口等平台,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编写《企业劳动用工问答》,以解答用工咨询等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局“人社专员”行动,“人社专员”定期深入挂钩企业,对用人单位进行法律解读,剖析劳动用工中常见的违法现象和认识误区,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二是强化劳动纠纷预警,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根据窗口接待情况,对可能引起的较大规模劳动纠纷风险,主动介入服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人社中心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将劳动争议调解目标下达到各镇、街道、区园,基层人社中心对企业劳动纠纷及时预警、及时调处。针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争议情况,仲裁院与基层调解组织协作配合,分别约见企业和职工代表,做好针对企业的劳动法律宣传指导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纠纷。针对联鑫钢铁因“能耗双降”引发的劳动争议,及时组织调解员上门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通过一系列提前预防、主动介入的工作措施,切实将群体性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中。三是创新调解服务,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设,接待窗口实行“一站式接受投诉、一站式受理案件、一站式协商调解、一站式法律援助、执法仲裁分流进行”工作机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促进劳动争议及时妥善化解。针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争议情况,仲裁院与人民法院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群体性纠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紧抓学法教育。制定2024年学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三是发挥领导职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完善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有效用好督查和示范手段,促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按章办事,公开透明。一是健全决策程序。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中讨论决定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力求决策科学,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能力。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全部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审批。三是坚持督查整改。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督查相关科室对窗口服务开展不定期专项督查,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
(三)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一是持续优化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精心组织“局长走流程”、政策“看得懂、算得清”、服务“好差评”“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大力推广网上办理。深入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推行线上“一网办”,推进业务“掌上办”,推动服务“零跑腿”。二是扎实锻造人社队伍。组织全区人社系统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系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全区人社系统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扎实开展服务“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100%。三是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设置专兼职人员,配置人社自助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切实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网络”,统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工作制度”,目前已实现15个镇区、218个行政村96项人社服务业务下延经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劳动保障执法依据欠缺,导致执法缺乏威慑力。人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诸如《劳动合同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虽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处罚规定相对较弱,可操作性较差。实际效果较好的“罚款”也基本在2万元以下,过小的罚款额度对于违规企业的威慑性不大,过大的罚款人社部门无权限做出。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企业,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只能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影响执法的效率。
(二)劳动争议时有发生。近年来,不少企业经营困难,欠薪、停工、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仲裁压力不断加大。同时,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与少数企业经营者管理粗放引发的矛盾增多。有相当数量的小企业、小作坊经营者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用工管理混乱;而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漫天要价,导致这部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率不高。
(三)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忽略法律素养的养成。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不易被接受,宣传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人社政策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人社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社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宣传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对不同的对象,宣传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也要有所区别;根据人社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采用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提高程序合法合规性,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全局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依法办事、法治政府建设,在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时遵守公开原则、程序合法原则、执法人员合法原则、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与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在规定的时效内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