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4〕23号)的规定,我局对280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医保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31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68859315。

附件:1.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有住院服务)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2.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住院服务)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3.2024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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