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558005345W/2025-15640 组配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11-11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政策)项目储备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局:

根据《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开展2026农产品加工提升项目储备工作,请各镇区、街道根据储备要求抓紧组织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

2.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政策)项目储备申报表

3.项目内容简介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51111

附件1

 

2026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

 

一、支持对象 

大丰区内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且在省内有自建或稳定的合作共建生产基地,与省内农户建立订单农业、服务或技术带动、保底收购、二次返利等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支持内容

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和转型升级,加快生物、数字、

信息等技术在农产品加工的集成应用。重点支持引领型、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在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的保健食品休闲食品、冻干食品、海洋食品、宠物产业以及功能物提取、副产物利用等新兴产业领域发展高附加值、深层次、全方位利用的精深加工和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具体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和技术、产品研发设备的购置、升级以及智改数转网联

三、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30%、各级财政累计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5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 400 万元。

四、储备要求

12026 年度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 2026 年起至2027 年上半年,在项目储备时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限,包括按时取得项目建设所需各类资质并及时开工,以及按期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时限要求等。

2项目储备要能反映新质生产力要求,尽量遴选加工层次较深、技术较新、附加值较高的项目,避免低端低效重复投资。

3省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厂房车间等各类基建支出,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人员工资等其他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一次性物料或耗材支出、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重复支持。财政资金支持内容与配套资金建设内容应紧密关联、有机统一,不得为满足配套要求,在项目方案中增加无关内容。

4镇(区、街道)充分摸排符合条件的投资需求,做好项目主体资质和建设内容审核把关,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并将项目储备申报表(附件2镇(区、街道)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项目内容简介(附件3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及其他佐证材料20251130日报送至农业农村局产业合作科(电话:68858163),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2

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政策)项目储备申报表

 

 (区、街道)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总投资

备注

合计

申请财政补助

单位自筹





































填报人:               (区、街道)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简介

 

一、主体简介

单位名称、龙头企业级别、主营业务、位置等

二、主要建设内容

阐述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配套资金建设内容)及投资收益、生产扩能、社会效益等相关情况,并简述项目购置、升级的设备设施用途。

三、资金预算

分渠道阐述省级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明细(如有市县资金,也请单列)。

项目投资额及主要建设内容

省级资金

市县资金

自筹资金

额度

(万元)

建设内容

额度

(万元)

建设内容

额度

(万元)

建设内容







 

四、附件

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及其他项目开工所需资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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