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24]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盐卫监督[2024]2号)要求,区卫生监督所已完成2024年采供血(机构)专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被监督对象 | 地 址 | 监督日期 | 检查内容 | 抽查 |
1 | 盐城大丰新华医院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新团街人民路25号 | 2024-8-7 | 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献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液);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未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 未发现问题 |
2 | 盐城大丰黄海医院 | 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川东南路12号 | 2024-5-31 | 未发现问题 |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