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24-14470 组配分类 社会公益事业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9-19
文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监督所2024年采供血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24]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盐卫监督[2024]2号)要求,区卫生监督所已完成2024年采供血(机构)专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被监督对象

  

监督日期

检查内容

抽查
结果

1

盐城大丰新华医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新团街人民路25号

2024-8-7

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献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液);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未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3.血液检测:血液(浆)检测项目齐全;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按有关规定处理;按规定制备全血及成分血。
4.包装储存运输:包装、储存、运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无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情况。
6.特殊血站管理:按规定依法执业;按规定科学宣传、规范处理医疗废物;按要求采集制备脐带血、开展核酸检测。
7.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出入库,临床输血)管理情况。

未发现问题

2

盐城大丰黄海医院

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川东南路12号

2024-5-31

未发现问题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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