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及盐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二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营业地址 |
1 | 盐城大丰友义诊所有限公司普通诊所 | 李雪 | 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路35号5幢 |
2 | 盐城市大丰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港医务室 | 陈平辉 | 盐城市大丰区天合光能厂区内 |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29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68859315。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