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监管服务的意见》(大政发〔2017〕75号),依照“依法实施、公开高效、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我办将对以下9家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现将核查对象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单位名单.docx
区委编办
2024年7月9日
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实地核查对象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监管服务的意见》(大政发〔2017〕75号),依照“依法实施、公开高效、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我办将对以下9家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现将核查对象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单位名单.docx
区委编办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