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实地核查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9 来源:区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监管服务的意见》(大政发〔2017〕75号),依照“依法实施、公开高效、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我办将对以下9家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现将核查对象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单位名单.docx




区委编办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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