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及盐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一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营业地址 |
1 | 盐城市大丰区万兴大药房(个人独资) | 张新香 |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大四河西侧、淮海路南侧金域澜湾花园17幢105室、117室 |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4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68859315。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
2024年6月7日
关于拟新增大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