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委核实下列医疗机构已停业超过1年,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注销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核发相关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法人/负责人 |
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南阳中学 卫生服务站 | PDY00463632098212B2001 | 丁长德/朱启刚 |
上海市上海农场劳动医院 | PDY10001032038211A1001 | 王建敏/陈伟 |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索引号 | 11320982355069939C/2024-14095 | 组配分类 | 社会公益事业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4-06-17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