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553776482X/2024-14267 组配分类 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 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6-12
文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一、基本信息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

二、部门信息

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三、线上办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区直参保企业

受理条件:

1、企业与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见习期职工,不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2、职工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期限应大于学徒制培训期限;

3、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新型学徒制联合培养协议,按规定设置课程和培养计划;

4、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学徒培养考核合格达到培养目标并获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申领补贴时职工仍在企业工作并参保。

五、办理材料

1.培训备案

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书、学徒培训方案、培训学徒名册、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补贴申领表、信用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

2.补贴申领与拨付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六、办理流程

1、备案

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备案,各类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应将备案材料送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以技师、高级技师为培养目标的学徒培训须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加强开班管理,对每个班次的开班申报材料,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公示后列入当地学徒制培训计划。

2、培训

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制定培训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开发培训教材,确定培训总课时、课程课时、培养导师(教师)、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等。

3、考核

(1)课程考核。每门课程结束后严格按照培训方案规定的课程评定办法实施考核。

(2)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工作绩效考核。由企业根据学徒在培训期间的实际表现评定。

(3)职业技能评价。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组织职业技能综合考试,考试合格的获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对于国家、行业已颁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培训工种,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价,评价合格的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4、政府补贴

(1)补贴标准。学徒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补贴申领与拨付。学徒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在学徒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资金。

七、办理时限

常年申请,集中发放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

通过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件查询

十、法律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90号)

2.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财社〔2020〕52号)

十一、咨询电话

0515-82030639  

十二、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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